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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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21号)规定,现将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办法(试行) | 药械化科 | 2024年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