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促进金方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和安宁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金方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金方街道以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提标提质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确保金方街道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升,确保金方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成绩在安宁市考核评估中稳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示范创建
1. 按照《安宁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工作方案》要求,在金方街道物管小区范围内至少选取1个居民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2+2”模式,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明显提高,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凌波社区、新村社区、晓塘社区、云南昆钢兴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金方街道选取1个社区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100%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阳光社区、云南昆钢兴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全面覆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 根据上级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街道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带头协调推进,督促所属行业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街道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加强对车站、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因地制宜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和分类投放容器,并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加强现场督促引导,教育市民群众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自觉和准确地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街道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同步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农村地区,建立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衔接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结合绿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同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农口),责任部门:6个村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市推广。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每月组织开展1次垃圾分类教学活动,积极组建垃圾分类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牵头部门:社会建设办,责任部门:辖区涉及学校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5. 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学习和宣传垃圾分类,发挥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每季度研究推进垃圾分类;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每季度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党员)每季度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每季度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责任部门:街道各成员单位、17个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 持续巩固落实“1对1”交流协作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办城函〔2021〕71号)要求,巩固落实各成员部门生活垃圾分类“1对1”结对帮扶制度,通过交流协作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街道各成员单位、17个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进源头减量
街道党政机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倡导“光盘行动”“绿色办公”、使用环保和节能减排材料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含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避免过度包装。各有关单位常态化组织源头减量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部门:辖区派出所(罗白派出所、郎家庄派出所)、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长期坚持)
(四)强化分类投放监管责任
按照《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通过行业培训、行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等管理负责人建立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通过企业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管理负责人组建分类引导队伍,开展桶边指导、入户宣传,及时劝阻垃圾混投乱放行为,确保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街道各成员单位、17个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规范分类收运
1. 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作业轨迹监控,加强收运车辆监管,规范落实“车到桶出、垫布作业、车走桶收、车离地净”等规定;合理规划分类收运线路、方案,逐步建立与垃圾分类要求相适配的收运系统,确保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实现分类运输,杜绝“混装 混运”现象。(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辖区环卫保洁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运秩序整治,加强车容车貌、规范运输等方面管理。环卫作业车辆(吸扫车、洒水车、生活垃圾清运车等)保持车身整洁,杜绝“泼、洒、滴、漏”现象。(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辖区环卫保洁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提升有害垃圾收贮安全性,强化有害垃圾处置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制度,将有害垃圾收集至贮存点后,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出入交接记录,采用委托处置等方式,确保有害垃圾安全、无害化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快推进末端处置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保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责任单位:金方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按“十四五”规划要求推进)
(七)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做好安宁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摸底调查,从企业名录、资源回收情况和再生资源回收占垃圾回收量的占比情况等内容进行分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研究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有关政策文件,鼓励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中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十四五”规划要求推进)
(八)加强宣传引导
1. 制定印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指导街道办事处各成员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街道垃分办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制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计划,每半年开展1次业务指导或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建立健全街道各行业、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部门:街道团工委、妇联、总工会,社会建设办;责任部门:17个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强化监督管理
1. 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三方考核机构每月对街道办事处单位垃圾分类报送系统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实地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结果通报有关成员部门主要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分类检查指导,每月抽查通报、季度考评。(牵头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街道各成员单位、17个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持续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各 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夯实各级各部门分类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党政综合办,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17个村(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按照《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执法检查处罚力度,对一些分类不到位、分类不准确,多次不改的单位,通过劝导、约谈、询问等方式,倒逼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管理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不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垃圾分类成效得到提升。(牵头部门:金方街道综合执法队,责任部门:17个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二)夯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社区、物业企业等的任务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鼓励先行先试,创新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垃圾分类预算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各环节管理作业运作。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