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春华、吴美珍用地的公示结果
发布时间:2024-04-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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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华、吴美珍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新发小区4幢34号,于2023年5月领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云(2023)安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655号”,面积为132.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32.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价为3048元/平方米,划拨价为2071元/平方米,故该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977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24年3月27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截止公示期止,我科室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