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购买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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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明秀苑物业管理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81408元,从一般公用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许莉敏 联系电话:0871-68699402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