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7-88423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03 11:26
名 称: 图文(表)解读 ▍关于《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图文(表)解读 ▍关于《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3 11:26 浏览次数:90
字号:[ ]


  近日,安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指导意见修订出台的背景

安宁作为昆明城市“西拓”重要承载空间,云南县域经济发展的典范城市,“滇中崛起”的重要依托。安宁市多年以来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始终秉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的建设的理念,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的城市发展方向不断努力。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水平始终位于云南省各县区市的前列。

近年来,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发生着深刻转型和变化,总体呈现量价齐跌的趋势。但随着产业升级的逐步加速,每年的净新增人口多达1.5万人以上。经过我局反复调研,房地产产品与民众需求不匹配成为制约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规划管理层面的也面临诸多实际问题,例如住宅项目停车配比系数过高,幼儿园配置数量过多导致浪费项目开发成本,山地城镇导则适用范围过于局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市场活力的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之下,经我局认真研究,在现版《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二、《指导意见》重点政策内容

在前期调研分析中,各市场主体对于导则修订的主要建议包括适当降低停车位配比,放宽阳台计容规则,降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扩大适用范围,优化户型设计规则等四个方面。因此,我局针对性地制定了四个方面的重点政策。

第一,《指导意见》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安宁市主城区、太平新城、温泉片区、职教片区、青龙集镇、禄脿集镇纳入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涵盖了安宁市已批准控规的所有居住用地。

《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适用范围示意图

第二降低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无效成本,《指导意见》优化降低了停车位配建系数标准。将居住项目的停车位配建系数由“1.0车位/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0.7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类型

单位

非机动
车(个)

商品住宅

0.7车位/100 ㎡计容建筑面积或1.0车位/1户

1.0

公共租赁住房

0.5车位/100 ㎡计容建筑面积0.6车位/1户

2.0

行政办公及文化设施

0.8车位/100 ㎡计容建筑面积

1.0

商务、商业(含酒店、旅馆)及娱乐设施

0.7车位/100 ㎡计容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

1.0

医院

1.0车位/100 ㎡计容建筑面积

1.5

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最小值表

第三,为进一步适应人口变化趋势,《指导意见》降低了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将居住项目的人口测算标准由“1人/40平方米居住建筑”调整为“1人/48平方米居住建筑或1户/2.5人”,同时将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由18平方米调整为15平方米,小学生均用地面积20.2平方米调整为19平方米,中学生均用地标准由25.2平方米调整为20平方米。


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标准表


  第四,为高品质建设安宁城市空间,《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的阳台中空等区域的计容规则,积极面向市场推广第四代住宅。规定在符合国家、省、市对于结构安全要求及日照规范的前提下,阳台最大面积不做具体限制。进一步优化了安宁房地产的产品设计制度,为满足多样化的产品需求提供了政策支撑。


政策文件: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