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全市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二)部门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全市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新办理质量监督注册57个,总投资额56.2亿元,其中房建项目56个,投资额52.4亿元,建筑面积232.6万平方米,市政项目1个,投资额3.8亿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38个,建筑面积120.8万㎡,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成45个,总投资额40.3亿元,其中房建项目38个,投资额35.3亿元,建筑面积141.6万平方米,市政项目7个,投资额5亿元。
1.全面执行新建工程法人委托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对新开工建设的57个项目。
2.根据各项目的建设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按照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分类监督、差别化管理。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共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136份。
4.专项检查活动。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暨“双随机、一公开”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3〕137号)要求,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暨“双随机、一公开”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建通〔2023〕17号)。
5.“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6.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昆建通〔2023〕56号)《安宁市实施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安强市办发〔2023〕2号)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3〕81号)的要求,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暨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工作要点及任务的工作方案》(安建通〔2023〕14号),在2023年4月10日住建局行政办公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贯学习,并于2023年4月26日,由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召开的一、二季度质量安全例会上,作了宣贯学习和工作部署要求。
7.2023年9月14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安宁市住建领域2023年“质量月”工作安排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全市在建项目2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质量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工程质量相关文件进行了宣贯,并邀请专家对《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进行专项宣贯培训;“质量月”期间参加观摩学习盘龙区惠尚城项目施工现场及参加了系列线上观摩活动;并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安宁市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集中观摩学习了安宁万达领筑小区项目施工现场,通过“质量月”观摩活动,加深了安宁市建设从业人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认识。通过提高认识,转变思想,争取将好的施工工艺进行全面推广,努力实现我市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激励各企业项目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8.从建筑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开展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规范化管控,100%实现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竣工后永久标牌设立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通过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等方式,营造加强质量管理的创优争先氛围。
9.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结果的公示》,云南交通职业运输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图书馆工程、万辉·星城星辉丽苑工程、云南滇中新区安宁职教园区双创服务中心项目等建设工程被评为云南省2022年度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已完成2023年昆明市市级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6个)的申报工作,省级待报。
10.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办结工程质量方面或其他有关方面群众信访件、投诉等,截至10月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件466件,新交付使用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信访投诉率显著降低。
11.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烂尾楼”、“历史遗留不动产问题处置”等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确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12.为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组织由安宁市住建局购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日常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全市在建项目发出质量检查记录表157份,均要求各项目进行整改并回复。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配合,有效地提高了监管频率,提升了工作效率。
13.自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较大,多楼盘出现逾期交房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证购房者合法权益,我中心在各地产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想尽一切办法积极支持相关市场主体单位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逾期交房时间,大力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分期分批验收的方式最大限度保证项目交付。
14.积极指导各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建设程序手续办理方面解决实际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帮助项目建设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推进,尽早投入使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部门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局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局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为局各项经费提出统筹安排调度意见,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 归集、记录和反映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负责人协助分管局领导全面管理财务工作,负责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维护财务工作秩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数为4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数425.03万元,支出预算数425.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2.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所需资金在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纳入政府采购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进行计划公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规范购买操作流程。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指导目录,结合部门预算安排、本单位工作实际等因素,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购买主体、单位性质、政府采购目录代码及名称、资金预算、购买内容、承接标准、采购方式、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70.7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70.7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全市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业活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工作、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本单位先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后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项目支出过程中注重结合年初目标随时对比关注,使项目的实施不偏离年初目标。
(二)评价目的
本单位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依据财政规定文件要求和工作开展情况执行。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以开展实施的项目为评价的对象,在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经过绩效评价,明确了单位各项目开展的情况,实时监督、实时把控整体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改进项目中的问题。
2.主要绩效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二)具体绩效分析
在绩效评价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进度进行评价,客观真实反应资金效益,直观感受项目绩效情况。
五、主要经验做法
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无论是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的设计,还是具体指标的设置,都体现了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既要考虑当前工作,又要着眼于长远的规划,把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变成各级各部门具体的工作。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为主线,充分借鉴区内外城市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法,增强考评的公平性、合理性。强化责任意识。把市委、市政府下达各项分解的目标任务,细化成各级各部门的考评指标,让单位更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基本尺度。
六、存在的问题
绩效理念尚未真正体现在实践中。传统理财观念是“重资金使用、轻绩效管理” ,虽然提倡及实行财政绩效管理有一段时间,但在实践中仍侧重于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绩效工作重视不够。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每个项目经过绩效评价后都有相应的结论,如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是否解决了上年度预算编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绩效指标的考核是否反映出预算执行中的某些问题,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反映,但在实际操作中,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其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努力消除绩效评价责任错位问题。在推进绩效管理过程中,应把培养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放在首位,调动部门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消除绩效评价责任错位问题。在绩效评价中,应先由部门单位开展自我评价,再引入专家评价,将两者意见进行对比,让部门单位明白自己的改进方向和内容。充分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每个项目经过绩效评价后都有相应的结论,如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是否解决了上年度预算编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绩效指标的考核是否反映出预算执行中的某些问题,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反映,应在实际操作中,充分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成果,其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