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份,隶属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数8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人员7人,无退休人员。2019年7月变更为隶属于安宁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做好统筹、协调和管理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整理,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编制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和开发方案;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并进行预决算;负责土地储备融资并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督促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土地交易机构适时组织交易的全市土地储备等职责。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编制安宁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1个,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约为855.8332公顷,开发区域面积约为612.8204公顷,自2021年至今安宁市共获批10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第一至六次、2022年第一至四次),成片开发范围为3037.6403公顷,成片开发区域为2420.5186公顷;二是统筹开展27个城镇批次约10127.409亩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组件工作。截至12月31日,2023年共计组件上报23个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批次7832.5275亩土地,包含2023年度第1、2、3、4、5、6、7、8、9、11、12、14、17、18、20、21、22、23、24、25、27、28、29批次。因受上报的2023年度第一次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因素影响,2023年第13、15、19共计3个城镇批次1902.729亩土地无法组件上报,第26批次392.1525亩因勘测定界报告已完成验收,前期组件工作基本完成,因地块涉及违法用地无法完成查处工作,现已暂停组件,2023年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18个城镇批次585.3079公顷(8779.6185亩),其中包含2022年上报2023年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13个城镇批次407.1211公顷(6106.8165亩),2023年上报并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5个城镇批次178.1868公顷(2672.802亩);三是2023年共签订《安宁截至目前,2023年共签订《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补偿协议》25份,共计2238.01亩。其中涉及安宁中学初中部、安宁中学太平学校二期工程(小学部)、市公安局草铺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云南省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项目新增附属配套工程、武警云南省总队机动第一支队和训练基地营区建设工程项目、武警森林部队昆明直升机场配套道路、公铁联运物流园项目的进出铁路线、石化片区5号支路等项目;四是上报年度计划21个项目约282.5767公顷用地目前已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目前已完成16个地块的信息来源录入并取得了出库单号,为东湖置业、驰达物流运输配载中心、蜂巢新能源、技师学院二期、壹然集团、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项目供应工作做好前期保障工作;五是完成征地拆迁项目42个项目,完成面积5647.2738亩,完成率为134.46%,完成土地成交55宗5997.47亩,其中工业用地4094.25亩,出让价款250928.02万元。其中工业用地5332.2亩,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643.29亩,占比30.82%。
(四)部门管理制度
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高度重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依据《安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修订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推进部门绩效,确保部门绩效目标实现。采取的措施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总收入117,57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2.6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3.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14.0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86.08%。总支出122,076.67万元,基本支出206.4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17%;项目支出121,870.2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99.83%。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05万元,资本性支出121,138.18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446.60万元,主要为货物类支出1.00万元,服务类支出445.6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4.87万元,较上年终减少0.50万元,资产信息中房屋、车辆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一致。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按照做强做大做熟地的原则,团结合作,开拓创新“整合机制,多收地、多做地、多供地”,努力完成年度储备供应计划。以市委、市政府决策精神为依据,全力推进一级开发工作为各项重点工程保驾护航。为进一步加快土地储备供应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科学配置水平,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新增用地报批一万亩、收储土地一万亩、供应土地一万亩,要全部完成 “一万亩”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提高供地率,推进项目落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按照安宁市2023年度土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工作军令状的要求,2023年需完成土地报批10000亩、土地征地拆迁4200亩、土地供应8174.69亩。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1、我中心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判断我中心重点评价绩效目标设立的充分性、合理性、完整性以及可行性,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匹配度高,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2、我中心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判断我中心是否重点评价资金分配过程、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分配过程是否科学规范,资金能否及时到位,预算执行进度是否按预期进行,资金使用是否经济高效。
3、判断我中心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包括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跟踪管理措施等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4、我中心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判断我中心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评价目的
我中心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目的是为了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绩效自评结果采取量化评分和定性评级相结合的形式,量化分值一般为百分制。可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部门绩效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绩效自评的范围覆盖全部财政支出资金。即所有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的对象包括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一般不单独进行评价,而是并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自评一般以一个预算年度为实施周期,评价基准日为上年12月31日。对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可以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也可以项目竣工后实施整体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执行情况,我中心2023年绩效自评项目为90个,其中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83个,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2.主要绩效
2023年度,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资产管理、杜绝资产流失,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较好地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主要成效有:
1、资金管理规范合理,资金支出审批到位,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单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年度预决算已按规定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和财务管理,降低事业运行成本,对各科室费用实行按时报销的原则,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3.各个项目均按年初批复金额和我中心工作计划规范实施层层分解,落实资金管理,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项目资金严格用于规划内项目,项目核算、专款专用,无超范围、超规划使用资金现象
(二)具体绩效分析
详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主要经验做法
积极做好绩效运行的监控分析,认真研究绩效运行中的不利因素,加强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的研究,尤其是土地收储征地拆迁成本、征迁成本返还、中介服务费用项目绩效评价问题的研究,解决制约绩效管理水平提高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绩效指标圆满完成。在今后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中心将结合项目工作实际,制定详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有序进行。
六、存在的问题
1.我中心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不够量化,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安宁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2.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相关制度建设,保障项目资金足额拨付的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使项目产出效益最大化,保障充分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
3.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中心相关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还不强,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4.预算执行存在偏差,预算同年终决算结果差异较大。
我中心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职人员控制率、支付进度率、资产管理安全性、质量达标率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加大全面预算管理力度,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以及绩效指标细化和量化。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和业务学习,了解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新知识、新动向、新理念,掌握相关财经纪律、财政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技能,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
2.编制预算时,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宁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长期规划,设立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能实现的绩效目标。
3.编制预算时要同步设置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质量、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等绩效指标,还要有充分的设立依据和规范的立项流程、保障目标实现的制度和措施。
4.加强成本效益分析,依据绩效目标和支出标准合理确定支出优先顺序和预算需求。
5.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
6.不断完善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落实部门绩效评价主体责任,要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单位整体收支开展绩效自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