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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6-87867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19 15:02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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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5:02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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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4月组建成立,机构级别正科级。2010年4月机构改革,城管局更名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安宁市园林绿化局牌子。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名称变更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安宁市公园管理站、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安宁市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5家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共4个科室。目前,局机关在职在编职工共13人。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4)承担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管理,编制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市政照明工程建设等维护管理的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6)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

7)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

8)负责建成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建成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新建和改、扩建绿化工程的备案及验收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10)负责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资质审批;负责建成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地临时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置、门面(头)装修、招牌设置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建成区内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建成区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1)承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昆明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2)承担安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3)对各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

14)承担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承担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党建引领,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质效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职工例会以及发放书籍、“云端学习”等方式。组织党的理论知识集中宣讲4次,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7次,例会集中学习36次,发放理论书籍400余册。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培训12次;开展园林绿化技能培训1次,考试合格取得证书300余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各1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实施细则,聚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开展廉政党课16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次,参观安宁廉洁文化展厅1次;强化日常监督,开展谈话近40余次,诫勉谈话2人次,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防微杜渐,把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定点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驻村结对帮扶成果,到磨整村开展结对帮扶2次,汤郎村帮扶4次,八街一六街村委会4次,并选派一名优秀队员到禄劝县汤郎乡驻村,为帮扶工作注入新鲜血液。

2.全面强化城市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1)厚植城市绿美底色,谋绘宜居公园城市格局。制定印发了《安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安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2023年安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任务清单》等文件,高位统筹公园城市、绿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工作现场考评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省级复检,迎接国家住建部的实地检查;入选云南省首批绿美城市省级试点。统筹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工作,大屯东山体公园、圆山森林主题公园启动建设,新建、改造口袋公园11个;不断完善城市绿道体系建设,提升改造城市绿道10.203公里,截至12,全市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5.53公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65%,温泉滨河公园、宁湖田园湿地公园、宁湖公园(东岸)等公共绿地向市民免费开放共享;“绿满安宁、水润螳川、文显风韵、城园相融”的绿美安宁面貌逐步呈现。

2)常态化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截至12月份,共劝导各类市容乱象27167起,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停放26933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56块,拆除面积达1740平方米,劝导带泥污染路面517起,渣土泼洒305起完成39.67万平方米的临违建筑治理,完成率132.23%。实施环卫“精”管理。打造“席地而坐”试点20个,依托试点周边城管驿站设置“席地而坐”便民服务点3个,保障全市各类调研活动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工作70余次。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集中收运处置生活垃圾127776.07日均收集处理350.07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落实常态长效保洁应急处理路面泼洒污染事件101起,治理重点区域脏迹921件。完成昆钢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新一轮招标,配合连然街道启动安宁市粪便处理厂异地重建。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垃圾分类考核排名保持在昆明市郊县区第一名。加强巡查,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强化日常严格巡查监管,累计维修路灯1830盏,更换各类照明设施配件2172件,处理各类路灯故障256起,完成城区高压钠灯改造4416盏,主城区城市道路照明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同比共节约用电794340度,节约用电率达31.79%。修复破损井盖145个,修补安装人行道封堵桩300棵,修补人行道小板1492.75平方米,修补盲道板349.03平方米,路缘石维修90.8米,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5%、亮灯率保持99%以上。落实园林绿化“五个一”精细化管理,修剪草坪1700257㎡,修剪绿篱4478292㎡,清除杂草3097753㎡;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喷洒农药14553.9公斤,清理红火蚁穴2670处,修剪乔木枯枝枯叶637547株,施肥5次共计17965公斤。做好抗旱保苗工作,浇水547142立方米;防汛抗旱期间清理绿化带排水沟15536米实施宁湖公园种植落雨杉100株,池杉39株,增添了公园景观色彩。

3)赋能地摊经济发展,点燃城市烟火气。落实“支部建在路上、党员走进网格,治理落在一线”的工作要求,全省首创推行“门前五包”星级评定机制,在金兴街、玉泉路、连然街、金方路、中华路、富安路、金康路、金屯路、学苑路评定五星级“示范户”称号640余户,服务企业展销促销400余场次,在玉泉路、金康路打造“潮汐式”经营示范街,致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区自管、商户自治、居民自律的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一致好评与点赞。助力永安老街,金色时代夜市、东湖第一城夜市、万达广场夜市等新地标打造,点燃城市“烟火气”。

4)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组建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安宁市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带队到安宁市调研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昆安融城发展,太平片区13.86平方公里的市政、绿化、环卫、路灯正式纳入主城区管理。

5)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牵头“城市管理领域”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印发《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城市管理领域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安宁市“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普法工作队,累计下沉普法71天,下沉累计人次共计176人,开展研43次,参会人次276人次;开展督导检查67次。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累计进企业56次、进公司15次、进工地21次、进市场7次、进学校5次、进小区6次,开展普法宣讲35场次,319人次。

(四)部门管理制度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2023年我单位收入总额16,071.47万元,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996.47万元,占总收入99.53%,较上年增加3,209.12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占总收入0.09%,较上年增加15.00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占总收入0.38%,较上年增加60.00万元。

2)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总支出16,356.4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18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176.21万元,主要是园林绿化管护资金1,854.44万元,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9,385.87万元,拨付安宁清风公园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专项资金300.00万元,拨付云南华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专项经费65.22万元,安宁市城市游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万元,城市绿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拨付2022年主城灯光亮化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00.00万元,拨付安宁市城管局提升改造城区绿化景观节点建设工程专项资金300.00万元,老甸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追加2023年园林绿化管护专项资金200.00万元,2023年春节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2,600.00万元,安宁市总工会送温暖专项资金10.37万元,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奖励经费0.3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为3,629.24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0.70万元,工程类支出0.00万元,服务类支出3,628.54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5,694.37万元,较上年增长88.25%。负债总额258.76万元,较上年增长447.77%。净资产15,435.61万元,较上年增长86.20%。流动资产243.18万元,较上年增长266.70%,占资产总额1.55%;固定资产336.54万元,较上年增长3083.96%, 占资产总额2.14%;在建工程8,064.19万元,较上年减少2.37%,占资产总额51.38%;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占资产总额0.00%;公共基础设施7,050.46万元,占资产总额44.92%;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房屋和构筑物305.5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0.78%(其中,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设备28.23万元,占8.39%(其中,车辆4.37万元,占1.30%,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家具和用具2.80万元,占0.83%;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根据《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十四五”规划》《安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宁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方案》《安宁市“无违建”小区、自然村创建补助实施方案》《昆明市生活垃昆明环境卫生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精圾调配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细化、标准化、网格化、智慧化、常态化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云南省绿美城市,推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

2.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安宁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巡查考评工作方案》(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确保安宁市园林绿化工作持续稳定向好向上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品质不断提升,市民生活休闲空间不断拓展,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二是通过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及园林绿化建设,建管并重,确保绿化相关数量、质量均能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美城市、公园城市指标要求,圆满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顺利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争取建设成为云南省绿美城市,为实现公园城市初现级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安宁市园林绿化品质在2023年基础上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着力在道路清扫保洁、城乡垃圾生活统筹、环卫设施完善、环卫工人作业环境改善等方面下功夫,机械化清扫率达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保持城市环境卫生整洁,为市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2.提升园林绿化景观质量。以建设现代花园城市发展思路,积极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质量。

3.做好公园日常管理,提升公园管护品质。抓好百花公园(含楠园)、东湖公园、永安广场、宁湖公园的日常园容管理、园内设施维护、绿化景观科学管护等工作。有效地改善公园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为市民游客提供优良的休闲、游乐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4.发挥好“数字城管”监督职能。切实发挥好“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作用;及时办理并回复市长热线、城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市民投诉案件,结案率为100%。同时积极探索由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管理转变,实现可视化智能监督管理。

5.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城管综合执法水平。一是实施“首违不罚、引摊入市”等创新管理模式,着力破解占道经营顽疾;二是有效管控违法建设和在建工地渣土违法滥运;三是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6.保障路灯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照明品质。保证安宁市城区路灯的正常运行,城市路灯达到《昆明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要求的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道路亮化率并对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通畅、完好,保障夜间行人的出行安全。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我单位认真研究安宁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绩效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及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按照我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构建本单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我单位对资金使用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有了进一步了解,从而对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针对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一是部门决策方面,主要依据有部门“三定方案”、年度规划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年度部门预算;二是部门管理方面,主要依据有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预算执行管理指标和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三是部门绩效方面,主要依据有部门履职情况、部门产出与效果、可持续发展建设等。

(三)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评价时段主要分为前期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四个时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1)绩效目标管理10分,得分10分;(2)部门职能职责10分,得分10分;(3)预算配置10分,得分10分;(4)预算执行9分,得分9分;(5)预算管理9分,得分9分;(6)资产管理2分,得分2分;(7)履职履责30分,得分28分;(8)效果效益20分,得分20分总,共得分98分,能准确反映出整体绩效支出的情况。

2.主要绩效

1)厚植城市绿美底色,谋绘宜居公园城市格局。制定印发了《安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安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2023年安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任务清单》等文件,高位统筹公园城市、绿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工作现场考评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省级复检,迎接国家住建部的实地检查;入选云南省首批绿美城市省级试点。统筹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工作,大屯东山体公园、圆山森林主题公园启动建设,新建、改造口袋公园11个;不断完善城市绿道体系建设,提升改造城市绿道10.203公里,截至12,全市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5.53公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65%,温泉滨河公园、宁湖田园湿地公园、宁湖公园(东岸)等公共绿地向市民免费开放共享;“绿满安宁、水润螳川、文显风韵、城园相融”的绿美安宁面貌逐步呈现。

2)常态化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截至12月份,共劝导各类市容乱象27167起,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停放26933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56块,拆除面积达1740平方米,劝导带泥污染路面517起,渣土泼洒305起完成39.67万平方米的临违建筑治理,完成率132.23%。实施环卫“精”管理。打造“席地而坐”试点20个,依托试点周边城管驿站设置“席地而坐”便民服务点3个,保障全市各类调研活动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工作70余次。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集中收运处置生活垃圾127776.07日均收集处理350.07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落实常态长效保洁应急处理路面泼洒污染事件101起,治理重点区域脏迹921件。完成昆钢片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新一轮招标,配合连然街道启动安宁市粪便屯路、学苑路评定五星级“示范户”称号640余户,服务企业展销促销400余场次,在玉泉路、处理厂异地重建。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垃圾分类考核排名保持在昆明市郊县区第一名。加强巡查,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强化日常严格巡查监管,累计维修路灯1830盏,更换各类照明设施配件2172件,处理各类路灯故障256起,完成城区高压钠灯改造4416盏,主城区城市道路照明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同比共节约用电794340度,节约用电率达31.79%。修复破损井盖145个,修补安装人行道封堵桩300棵,修补人行道小板1492.75平方米,修补盲道板349.03平方米,路缘石维修90.8米,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5%、亮灯率保持99%以上。落实园林绿化“五个一”精细化管理,修剪草坪1700257㎡,修剪绿篱4478292㎡,清除杂草3097753㎡;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喷洒农药14553.9公斤,清理红火蚁穴2670处,修剪乔木枯枝枯叶637547株,施肥5次共计17965公斤。做好抗旱保苗工作,浇水547142立方米;防汛抗旱期间清理绿化带排水沟15536米实施宁湖公园种植落雨杉100株,池杉39株,增添了公园景观色彩。

3)赋能地摊经济发展,点燃城市烟火气。落实“支部建在路上、党员走进网格,治理落在一线”的工作要求,全省首创推行“门前五包”星级评定机制,在金兴街、玉泉路、连然街、金方路、中华路、富安路、金康路、金屯路、学苑路评定五星级“示范户”称号640余户,服务企业展销促销400余场次,在玉泉路、金康路打造“潮汐式”经营示范街,致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区自管、商户自治、居民自律的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一致好评与点赞。助力永安老街,金色时代夜市、东湖第一城夜市、万达广场夜市等新地标打造,点燃城市“烟火气”。

4)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组建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安宁市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带队到安宁市调研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昆安融城发展,太平片区13.86平方公里的市政、绿化、环卫、路灯正式纳入主城区管理。

5)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牵头“城市管理领域”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印发《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城市管理领域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安宁市“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普法工作队,累计下沉普法71天,下沉累计人次共计176人,开展研43次,参会人次276人次;开展督导检查67次。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累计进企业56次、进公司15次、进工地21次、进市场7次、进学校5次、进小区6次,开展普法宣讲35场次,319人次。

(二)具体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10分):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具有明确性与合理性;明确单位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资源配置合理化。

2.部门职能职责(10分):围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城市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开展“城市病”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城市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巩固好城市管理各项日常工作。

3.预算配置(10分):单位按照年初预算批复开展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规划,控制在预算范畴内,合理控制预算成本;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规范单位预算资金运行以及业务执行。

4.预算执行(9分):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总支出16356.4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18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176.21万元,主要是园林绿化管护资金1854.44万元,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9385.87万元,拨付安宁清风公园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专项资金300.00万元,拨付云南华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专项经费65.22万元,安宁市城市游园(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万元,城市绿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拨付2022年主城灯光亮化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00.00万元,拨付安宁市城管局提升改造城区绿化景观节点建设工程专项资金300.00万元,老甸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追加2023年园林绿化管护专项资金200.00万元,2023年春节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2600.00万元,安宁市总工会送温暖专项资金10.37万元,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奖励经费0.30万元。

5.预算管理(9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运行需要保障的项目支出编制预算,报局机关汇总提交班子会研究同意后报市财政,市财政审议后下达控制数,根据控制数调整预算后报班子会研究后报市财政,市财政批准下达批复后按批复执行。

6.资产管理(2分):2023年度单位处置资产137.39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0.00万元,占0.00%;固定资产137.39万元,占100.00%;无形资产0.00万元,占0.0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0.0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0.00万元,占0.00%;无偿划转133.77万元,占97.36%;对外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报废3.63万元,占2.64%;损失核销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0.00万元,占0.00%。

7.履职履责(28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参与,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有效落实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责任。

8.效果效益(20分):通过对全区市容环境整治情况,对占道经营情况、户外广告设置合法性进行考察,可以有效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中心城区品质;考察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完成情况,收回可利用土地,规范土地使用,提高土地使用率,减低土地收储成本;考察对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市政绿化工作完成情况,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保护城市环境卫生;考察对辖区道路建设维护修复情况,着力提升城市道路形象和管理水平

五、主要经验做法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回顾一年来开展的绩效工作,市城管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滇中新区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市两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更新理念,注重创新,苦干实干,着力补短板、提品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各项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网格化”迈进,营造了整洁、有序、美化、亮化的城市环境,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成效,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特色亮点不够突出“公园城市”体系还不够完善。近年来,我市虽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但缺乏系统性规划引领建设,存在城市亮点不突出、生态廊道建设不完善、公园绿地品质还需提升“一廊、两环、三横、三纵、七核心”的城市景观布局还没形成。

(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1.2023年我市需将生活垃圾调配至五华处置,无形增加了处置成本和运输安全隐患。随着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急需系统考虑规划建设安宁市静脉产业园,集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固废处理等为一体的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区,解决我市各类垃圾处置场所分布不集中、设备滞后、垃圾处置受限于人的问题。

2.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精细化管护标准不断提高,我市当前的环卫作业设备距离发达地区差距越拉越大。一方面在市政规划用地上保障不够,城市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落地难,垃圾清理成本无形增加;另一方面主城及各街道办事处的环卫作业、垃圾转运设备紧缺,人员、资金保障不到位,已严重超负荷运转,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期间尤为突出,达不到常态管理要求,长期困扰我市环卫行业健康发展。

(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还有差距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主要包括: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立体绿化实施率、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建成区绿地率、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

(四)人员结构制约工作开展。长期以来,城管局因机构、部门设置不合理,横向纵向对比,均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人员老龄化等问题突出;加之因执法辅助人员工作待遇、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已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严重制约了工作正常运转。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围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城市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开展“城市病”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城市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巩固好城市管理各项日常工作。

一是抓经济指标建设。继续抓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绿地空间布局,新建林荫路、口袋公园,完成一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绿美城市”创建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全域增绿工作

三是开展好国家园林城市复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评选工作。结合当前存在短板,对标查完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相关台账资料,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实地考评验收,力争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四是加快安宁市静脉产业园、安宁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异地重建、城市公厕提升建设等项目可研编制、项目选址、规划报批等工作。

五是实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攻坚。以“归零再出发”的心态全力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六是进一步压实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责任,保持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高压态势,计划消除违建存量,创建无违建示范点。

七是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系统开发建设。基于前期城市大脑——智慧城管系统开发建设内容,对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渣土等系统进行再完善和推广使用,逐步实现“一网统领调度”和“一部手机管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