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3〕5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2号)和《安宁市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将自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根据安编〔2020〕60号文调整我单位内设机构为:行政机构4个,即市委农办秘书组、综合办公室、产业规划发展科、项目促进建设科。事业机构6个,即种植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113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本年较上年减少3人,具体为:2023年3月退休1人(李建华)2023年11月退休1人(胡永方)2023年11月退休1人(沈晓燕)。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二)部门职能
安宁市农业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主管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农业生产,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农业,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体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发展和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农业各产业、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防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农机安全、渔政、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服务监管、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
5.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6.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抓好农业经济指标任务,坚决扛起“经济要稳住”责任。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18亿元,同比增长4.2%;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4.01亿元,同比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95元,同比增长7.2%。全年招商引资到位内资目标任务5亿元,累计完成到位内资5.111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3.868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5亿元的102.00%。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350万美元。累计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8.2185亿元,完成昆明市目标任务数14.6亿元的56.29%,完成安宁市目标任务数12亿元的68.49%。
2.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严守粮食安全生命线。2023年,安宁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85万亩,为昆明市下达任务6.85万亩的100%;全年粮食产量3.07万吨,为昆明市下达任务3万吨的102%。完成油菜种植面积1.36万亩,为昆明下达任务1.35万亩的100.7%,产量0.233万吨。完成蔬菜播种面积10.58万亩,完成全年计划任务10万亩的105.8%,产量23.39万吨,完成全年计划任务数23万吨的101.7%。园艺花卉种植面积2.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2.3万亩的108%。水果在园面积3.3万亩,收获面积2.82万亩,产量3.87万吨。全市出栏生猪20.06万头,出栏肉牛0.6236万头,出栏肉羊2.9731万只,出栏家禽858万只,完成肉类总产量3.46万吨,禽蛋产量1.89万吨。渔业养殖面积5244亩,实现水产品总产量2100吨。
3.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落实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昆明市相关工作安排,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一是开展“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对2019年清理整治登记在案的50宗“大棚房”开展复查,对其中19宗疑似存在建筑图斑的重点开展实地抽查;二是耕地流出图斑中“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跟进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的排查及整改,对督查中发现7件“其他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实地督促街道进行整改、核实。太平街道册峨村刘帮翠设施农用地种植草坪、八街及县街街道6条农村道路“非粮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积极开展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制定并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23号),对下发安宁市的 449个土壤表层样点和17个土壤剖面样点进行校核上报,经国家三普平台审核确定安宁市土壤表层样点379个、部面样点18个,样点总数共397个。四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
4.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接续做好农村相对低收入群体建房财政帮扶工作。累计发放专项贷款2356笔32027.25万元,完成2023年1至4季度专项贷款财政贴息1137.79万元,累计完成专项贷款财政贴息4538.62万元。二是按照四不摘要求,继续开展好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做好各成员单位定点帮扶禄劝县汤郎乡板桥等7村、转龙镇黄栎树、安宁市本级有脱贫人口的3个街道38个村定点帮扶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组织协调工作。三是开展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以8500元为监测底线,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及各级系统(平台)维护。做好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及544户1431人脱贫人口信息更新工作。四是持续做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2023年共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15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560万元,市级资金81万元。安排中央资金742万元用于产业发展,中央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为82.44%(占比要求为60%);安排省级资金3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省级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为53.57%(占比要求为52%);安排市级资金6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市级资金用于产业占比80.24%(占比要求为70%)。安排资金全部安排到具体项目,资金安排率100%。五是做好庭院经济试点工作。制定《安宁市支持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安乡振〔2023〕4号),完成2023年庭院经济试点建设11个,发放补助资金12.645万元。
5.全力抓好农业产业发展,打造“精品化、规模化、特色化”的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一是抓好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二是积极打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完成昆明市水果交易中心、中药材交易中心参与主体推荐工作。三是全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6.稳步推进“三个园区”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一是现代花卉产业园建设情况。二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正加快项目建设,已完成智能温室大棚建设,目前园区一产招商入驻企业近20家,主要以设施农业种植和设施养殖企业,高原海虾养殖项目、高科技园艺项目、高科技盆栽项目与市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已实现顺利开工建设。三是乡村振兴示范园情况。依托现有的优质生态环境、食用玫瑰种植和鲜花饼馅料加工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品牌优势,将八街集镇片区打造为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乡村振兴试点片区。
7.全力抓好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落实好《安宁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安宁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切实加快全市农民持续增收步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6.6%。
8.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建和实地核查工作。截至12月全市共有农村公厕683座,其中无害化卫生公厕678座,已实现行政村和自然村公厕100%全覆盖;共有户厕26954座,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26855座,截至目前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为99.6%,(改厕基础为27273座)。二是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所有自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保洁制度及收费制度,有保洁人员700余人。
9.协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改革,全面激发“三农”工作动力活力。一是抓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印发了《安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登记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两权”抵押共获金融机构授信贷款额度2.1677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1.业务管理方面
我局先后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职责(试行)》。
2.财务管理方面
我局先后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6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52万元,占总支出的32.87%;项目支出6,169.87万元,占总支出的67.1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94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公用经费145.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5.50万元,上升2.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70万元,增长3.3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75.14万元,增长2.61%,公用经费增长25.56万元,增长21.24%,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外出培训机会增多,差旅费较上年增加20万,本年组织农民提升生产技能培训增多,培训费较上年增加7.9万,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4.7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项资金135.0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支出为99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9.8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净值257.97万元,较上年减少1,646.63万元。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根据2020年安宁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将2020年安宁市八街街道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入固定资产1,174.66万元、根据2020年安宁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将2020年安宁市禄脿街道办艾家营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转入固定资产526.35万元划拨给街道。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我单位2023年实现了绩效目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加快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坚持质量优先,继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压实责任,持续抓好我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做好安宁市整市防返贫监测工作。认真抓好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增收工作。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严守粮食安全生命线。围绕抓好“米袋子”、建好“菜篮子”、装满“果盘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施科技增粮。持续巩固全国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力度,做好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工作。加快畜禽养殖提质增效,围绕全市乡村振兴及加快南部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克服新冠感染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带来的影响,继续做好畜禽养殖提质增效。常态化抓好“十年禁渔”工作。继续抓好农业行业固投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安宁市乡村振兴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2023年末,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水平达55.5%,新增农机总动力0.063万千瓦,新增农机化作业面积0.3104万亩,培育扶持农机合作社1个,推广各类农机具200台套,培训各类农机适用人才200人次,主要粮食作物机收减损监测点建设数2个,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限时办结率≥80%,服务对象满意度≥85%。 截至2023年3月止,全市共受理农户购机补贴申请743份,补贴受益农户623户,补贴各类农机具924台。全年实际完成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115.5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7.432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8.1万元),中央补贴资金使用率达100%,中央补贴资金结算率达100%。省级资金未使用0.9万元,剩余0.9万元用于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由于2024年—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级实施方案至今还未下达,为进一步提升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待上级实施方案下达,根据新一轮方案内容立即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完成资金使用。2023年末,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水平达55.55%,新增农机总动力0.5127万千瓦,新增农机化作业面积0.3104万亩,培育扶持农机合作社1个,推广各类农机具924台套,培训各类农机适用人才960余人次,主要粮食作物机收减损监测点建设数2个,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限时办结率达99.53%,服务对象满意度≥95%,已按期完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直接受益农户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通过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市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机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装备支撑,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根据《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安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昆农复〔2023〕21号)要求,安宁市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面积118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1800亩。批复投入资金244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38万元,省级资金0.5万元,昆明市级资金354万元,安宁市级资金354万元。建设地点为安宁市八街街道办招霸、朝阳、中所村委会。
1.主要建设内容
灌溉与排水工程:在招霸村委会进行高效节水建设,灌溉水源为黄家坝水库。具体内容是新建泵站1座,安装水泵3台,两用一备,安装变压器1台,高压线长400米,建泵房43.1平方米,安装各类管材16.04千米,建灌桩137个,建防盗阀274套,IC卡智能水表137套,闸井11座,建路肩排水沟24条,共计0.97千米。
田间道路工程:为满足田地耕种需要,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满足田地耕种需要,改建机耕路32条,长21.12千米,其中:招霸村委会改建8条长4.94千米,朝阳村委会改建19条长11.73千米,中所村委会改建5条长4.45千米,路面宽2.6-6.0m,路面为泥结石和砼。
2.完成情况
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开工建设,现处于项目在建项目收尾阶段。
截至目前,安宁市2023年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1738万元,1738万元,使用资金173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安宁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800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800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对照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结合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资金收支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相关内容,认真梳理和分析20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并按自评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自评。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整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本次评价依据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3〕5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2号)和《安宁市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根据工作要求,本次评价对象为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评价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2023年度,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实现了资金预算目标,同时硬化预算约束机制,强化各责任科室的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资金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资金使用绩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数达到94.5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达到95分,部门整体绩效综合自评为“优”等级,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支持了部门职能的发挥,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主要绩效
2023年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控制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管理良好。一是按财政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时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二是2023年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减,及时完成预算调整工作,预算调整规范。
(2)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工作完成情况良好:2023年我局在各级部门的指导、支持和配合下,在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全年相关工作任务,工作时效不断提高,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均达到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4)工作成效良好:2023年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深入基层,示范推广农林科技项目,继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23年我单位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真实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有可行性,与部门职能相符。设立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可细化,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资金得到充足保障;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设立符合国家、省、昆明市、安宁市的相关规划、政策法规与工作任务,与部门职责的关联度高,且有相关文件依据,预算规模与年度部门总预算控制数相适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数达到94.5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达到92分 。
五、主要经验做法
根据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先后按以下步骤开展评价工作:一是对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二是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及2023年工作任务,对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三是将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与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四是在前三项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本次整体绩效自评指标,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三个大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自评。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领导;
(三)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固定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