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 心(以下简称“历史文化保护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心的通知》(安编〔2019〕67号),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内设机构暂不定,人员编制为5名,管理2名,专技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职能
1.历史文化保护日常工作提质增效。
2.征集材料,编纂辖区《村史》;
3.开展各类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展现宣传温泉历史文化。
4.历史建筑及文保单位修缮工作、有序推进提升改造项目。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工作。年内完成各项目文物安全检查27次(其中:例行检查10次、交叉检查1次、联合检查4次、隐患自检自查7次、节前例行检查5次);开展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5次;安全应急演练2次;完成隐患整改10次;曹溪寺天王殿、山门、财神殿、宝华阁房屋顶部瓦立面修缮完成。
2.配合市文旅局摩崖石刻群危岩体加固及渗水治理项目于6月26日进场动工,预计2024年6月完工;牧羊村锁水阁工程全面重启并有序推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进一步加强,《温泉社区史》初稿编撰完成;完成云南省首批免费文保单位取景地申报;完成龙山吴王井历史文化故事编撰及展板制作安装。
3.通过开展各类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如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我们的节日•端午”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艺演出、“民族团结·点燃激情”火把节传统民族文化活动等;开展了《国家文物法》知识宣传活动。
(四)部门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制定并出台了《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为安宁市财政、各街道办、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纲领性文件指引,历史文化保护中心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工作职责,规范了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编审、绩效评价(评估)以及结果反馈和应用等方面的内容,夯实绩效管理制度基础,为顺利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历史文化保护中心2023年年初批复预算收入为126.76万元,调整预算后,收入为10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10万元,公用经费4.04万元。
历史文化保护中心2023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101.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5万元,
历史文化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1 | 总收入 | 101.14 |
2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 101.14 |
3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4 | 事业收入 | |
5 | 其他收入 | |
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7 | 总支出 | 101.14 |
8 | 其中:基本支出 | 101.14 |
9 | 项目支出 | |
10 | 结余分配 |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5 |
12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5 |
13 | 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心无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3年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固定资产原值31,765.00元,累计折旧10814.13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20950.87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对17处历史建筑分批开展活化利用。全年修缮完成3处。其中:“李根源故居修缮方案重启设计;古崀村民居开展修缮勘查设计;龚自知公馆、温泉小村无名公馆、叶荃故居修缮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准备进入施工程序;袁严孙三处别墅修缮工程、甸中大村民居修缮工程、牧羊村锁水阁修缮工程正常推进。
2.配合安宁市文旅局推进摩崖石刻群保护修缮工作,摩崖石刻群危岩体加固及渗水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一是全力推进温泉历史建筑置换、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工作,年内完成2处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入挖掘温泉历史文化资料,组织温泉村史编纂工作;三是加大温泉村史馆相关资料的挖掘整理;四是加强与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普及温泉历史文化知识,宣传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让保护文化遗产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一是按照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相关要求,确定绩效自评的对象及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根据绩效自评工作组的整体要求和部署,在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密切配合和沟通反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三是根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实施具体评价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综合性评价,并获取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最后将绩效自评报告向领导进行汇报反馈,统一研究和处理评价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二)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分析历史文化保护中心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二是通过从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通过绩效自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3〕5号)
4.《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
5.《安宁市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办法(试行)》(安财发〔2021〕262号)
6.《安宁市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心。
2.评价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历史文化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30 | 29.00 | 96.67% |
过程 | 20 | 15.00 | 75.00% |
产出 | 50 | 50 | 100.00% |
合计 | 100 | 94 | 94.00% |
2.主要绩效
历史文化保护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定基本合理;在职人员控制较好,预算项目支出目标完成;预算管理基本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通过部门的履职,有效规范温泉开发利用,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为单位建设做好贡献。
(二)具体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管理从“绩效目标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明确性”四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9分。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紧紧围绕滇中新区、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确定了部门工作开展的长期目标。根据长期规划分解了年度目标,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制定符合要求,设置合理;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时存在指标不全面等问题,不能充分反映部门履职效益情况。
(2)部门职能职责
部门职能职责从“部门职能职责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的适应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心的通知》(安编〔2019〕67号),历史文化保护中心部门职能职责界定明确、科学,所设定的具体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适应,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单位具体职责明确。
(3)预算配置
预算配置从“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合理性、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历史文化保护中心部门年度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了合理编制,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0人,事业人员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未超过核定的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较好。2023年历史文化保护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0.00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数17.00万元,执行中调整项目收入0.00万元,实际支出0.00万元。
2.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77.20%)。反映出历史文化保护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过程管理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从“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支出进度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9分,评价得分5分。2023年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年度收入总额101.14万元,支出决算数101.14万元(基本支出97.10万元,公用经费4.04万元);2023年无政府采购和“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率。综合以上数据看,部门在预算完成方面效果较好,在预算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足。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管、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9分,评价得分8分。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于2021年成立,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健全,部门根据街道办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较好。
(3)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固定资产在用率”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基本规范,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资产保管使用安全,制定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产出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产出指标满分50分,综合评分49分(得分率98%)。反映出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部门年度计划主要任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方面: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中心通过与安宁市文旅局推进摩崖石刻群保护修缮工作,摩崖石刻群危岩体加固及渗水治理项目完成招投标。推动温泉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区域的经济增长。
(2)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开展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深入挖掘温泉文史资料,继续加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工作,完成对:“李根源”故居修缮方案重启设计;古莨村居民开展修缮勘察设计;加强孙氏、严氏、袁氏及甸中大村民居、牧羊村锁水阁修缮工程正常推进工作,创新思路,结合温泉特色,打造优秀精品历史文化建筑活化案例。保障了对于安宁温泉历史文化的保护。
(3)生态效益方面:安宁市温泉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心的设立,进一步规范了温泉的开发利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温泉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4)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根据问卷调查,工作人员、辖区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95%,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下达、部门预算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历史文化保护中心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做好运行监控,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按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的要求,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绩〔2020〕10号),高标准、严要求,按季度报送资金支出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加强资金监管,促进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调整幅度较大
历史文化保护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26.76万元,决算数为101.14万元,各明细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
(二)保护工作宣传有待加强
群众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缺乏重视。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让群众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预决算管理,科学编制部门预决算
在预决算编制中,部门应结合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按全面准确、科学规范的要求做实、做细预算,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做实基础工作,对单位项目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准确核实单位项目资金的结转结余;结合年度计划任务,合理分析单位年度资金需求,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所有资金纳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完整反映部门年度预算情况。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及《中共安宁市委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根据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等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能够统领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围绕该目标设置更加合理的项目绩效指标,使各项任务及措施和项目的组织实施服务于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保部门预算与政府职能目标统一。
2.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的有效手段。我单位将逐步提高绩效意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
(三)加大工作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
提高项目开展的相关宣传,提升群众项目知晓程度,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