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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6-87891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0 10:34
名 称: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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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0:34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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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组成部门,全局内设职能科室7个,即:办公室、教育科、体育科、计财基建科、人事科、安全卫生科、督导室。下设事业单位32个,即:安宁市第一中学、安宁中学、安宁市昆钢第一中学、安宁市第二中学、安宁市石江学校、安宁市昆钢实验学校、安宁市县街学校、安宁市青龙学校、安宁市禄脿学校、安宁市太平学校、安宁市实验学校、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安宁市第一小学、安宁市连然小学、安宁市和平学校、安宁市一六街小学、安宁市鸣矣河小学、安宁市温泉小学、安宁市昆钢第一小学、安宁市八街小学、安宁市宁湖小学、安宁市第一幼儿园、安宁市第二幼儿园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安宁市第六幼儿园、安宁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安宁中学太平学校、安宁市体育馆、安宁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安宁市社会体育辅导中心。安宁市第二小学、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安宁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和安宁市社会体育辅导中心纳入教体局统一核算。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 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1.办公室:负责教体系统党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各级党委和教育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所辖党组织得到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划、制度和年度计划;负责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管理、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党建工作。负责教体系统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负责教体系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机关工作(会议)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并协调抓好落实;负责局机关各类红头文件的制发、综合性文稿拟定以及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各种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上传、交办、督办、存查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体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统战、民族宗教、双拥、扶贫、扫黄打非、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法制教育、诚信体系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四项制度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2.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和课程计划的实施;拟订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拟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审验办理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入学工作;负责学校控辍保学和各类巩固率提升工作;指导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培训工作;负责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年度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本系统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地名普查等工作;负责各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办学等工作;协助做好设立中外办学机构(项目)的申报和国际学校(国际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师生减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环境教育及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绿色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创建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工作。拟订全市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负责课后服务规划、组织、评估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办学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规、规定情况;牵头开展无证办学整治工作,组织完成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负责各类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项目实施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专升本考试及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协助昆明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中等专业学校和五年制大学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协助公务员考试等其他部门组织的国家、省、市级考试工作。

3.体育科: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体育社会团体、单项运动协会、俱乐部开展工作,推进体育总会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全市群众性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民(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大型赛事的竞赛工作;完善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健全体育人才库;指导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管理业余训练,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储备,做好选材、培养和输送工作;组织参加省市级组织的体育赛事,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评估,督促学校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劳保待遇;推进中小学校运动会改革;组织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联办训练点等申报创建。负责管理安宁市体育馆、安宁市业余少年体育学校、安宁市社会体育辅导中心、安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健身体育服务分中心;联系老体协,协调开展工作;负责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完善学校、街道体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年度考核。

4.人事科:负责系统内干部选拔、管理、监督工作,及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教体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招聘、调动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作;负责职称改革、评审工作;负责岗位设置工作;负责工资待遇(含工资、补贴、津贴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负责离退休人员(含企业剥离办学前中小学退休教师和企业办职幼教退休教师)管理;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劳动执法年审工作;负责各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工作;统筹负责人才工作;统筹负责公费师范生委培、接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教体系统双创工作。

5.安全卫生科:统筹教体系统应急和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落实上级有关校园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等法规、政策,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对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实施校园安全保卫措施,指导、检查、监督教育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保险投保及理赔工作,处理校园偶发事件,协助调解校园内治安纠纷。开展师生员工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堂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卫生与健康、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疾病防控、预防近视、防艾宣传教育、公共卫生管理、学生健康体检、卫生监督和国家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系统综治、国家安全、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6.计财基建科: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政策;统筹负责编制机关和学校(单位)经费预算;负责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编制、安排和管理各类教育体育专项资金;负责学校(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指导机关和学校(单位)固定资产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资金绩效管理、票据管理、债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会计制度管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农村学校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制定公用经费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乱收费和小金库治理工作;参与利用金融机构对教育贷款和捐赠工作;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承担审计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学校食堂经营及账务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和规范;负责教体系统校园规划、基本建设、校舍安全等改善办学条件工作;指导学校(单位)的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重要文稿起草、基本建设重要事项督办;负责制定并实施教体系统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基建项目立项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勤工俭学、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防雷检测及隐患排除等工作。

7.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督导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本级政府、街道及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组织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负责各类学校等级评估、现代教育学校评估工作;做好省、市对安宁市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对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督导评估;牵头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拟定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拟定对市属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年度教育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督学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与督政相关的各项专项督导工作;与督政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督学责任区及挂牌责任督学相关工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减负工作、控辍保学督导工作;国家、省教育督导管理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工作;督导评估信息化管理工作;与督学相关的专项督导工作;与督学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加快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统筹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四)部门管理制度

我局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成立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各项目专项经费的具体要求和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依据我局各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根据方案经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政负责人审核后拨付。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安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全面科学,按本单位实际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本着上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局合理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决算编制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绩效目标填报清楚,专项预算提前细化。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我单位资金来源复杂,机关和学校有中央直达资金、省级、市级、县级资金。按照上级资金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学校,提高用款计划的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支出效率。

(六)政府采购情况。

认真组织各学校(单位)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21]38 )等文件精神,杜绝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安宁市财政及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发展,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我局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是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要求和对照《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严格实施计划编制、信息公示、合同公示等过程。不存在违规购买服务情况,已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没有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禁止清单》的情况。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购买环节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充分开展公平竞争。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规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267,719,850.53,其中,流动资产6,382,855.34,固定资产82,034,730.2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179,302,264.92,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8,147,202.2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206,264.7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部门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管理和指导;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长期及年度计划;

3.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拟定中小学德育规划及年度计划;

4.组织和领导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的招生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大中专招生计划,制定学生奖惩、学籍管理办法及组织实施;

5.督促检查教学大纲、计划、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不断完善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办学条件,领导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农村扫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7.根据国家的教育规划,提出中、小学两支队伍的意见,制定各类学校在职教师进修、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全市教职工的调配、工资福利、离退休抚恤及教职工的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考录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审定、人事档案的管理、移交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社会治安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9.局党委、纪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培养四有新人为目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组织及统战工作的领导,保证教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0.负责抓好全市各学校基建、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各级学校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结算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11.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群众体育工作长远规划、体育产业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竞赛(活动)安排;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推进程度,通过各项目经费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价依据 参考政策文件、内控制度、问卷调查结果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24520日前完成部门2023年度绩效自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通过现场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整体而言,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

2.主要绩效2023年主要绩效为部门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自评分详见附件4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共108个项目,其中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有33个。我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分平均分98.8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编报过程中绩效目标设立已经明确、细化和量化,由于教育工作特殊性,主要有以下问题:1.按照教育工作要求时限,例如:学生资助年初下达指标,一般最快是5月底前,最迟11月底支付,与财政要求进度不一致。学校工作时间为每年2月底—7月,8月底—1月底,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不可能在12月底全部使用完毕,都存在有结余结转资金结转下年的情况;2.资金来源复杂,机关和学校有中央直达资金、省级、市级、县级资金,一般是中央资金先到达,省级、市级、县级到达时间较晚,支付存在困难,绩效评价质量无法提高;3.评价指标体系上,不够科学、系统;4.接受绩效评价指导不足,绩效评价质量不高,没有具体部门对单位绩效评价予以系统性指导,单位摸着石头过河,主管局无法指导下属单位填报。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努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的编制,让预算整体绩效指标紧紧围绕部门工作内容,制定能全面反映部门工作中的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全面认真梳理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严格执行一批,抓紧修改完善一批和尽快制定出台一批,从而持续稳步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