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6人,实有人数33人,退休16人。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就业促进科、就业培训科、失业保险科、稽核科。
(二)部门职能
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长期以来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工作;负责安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促进就业创业,更好地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培训、失业保险征缴、失业救济金、灵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兴安计划”等关系民生的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铺开招聘服务“覆盖网”,就业岗位供给侧双线发力。通过省内外劳务工作站、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广泛收集就业供求信息、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发挥基层就业阵地作用,通过“春风行动”、“千企万岗直播送岗”、人才服务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依托“昆明智慧就业平台”、“乐享安宁”、“安宁人社”等平台,快速将就业岗位传递给有求职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建立余缺调剂工作机制,搭建起跨地州劳务协作框架,为重点企业组织专场招聘,提供精准招聘“点对点”一站式服务。2023年累计组织线上线下“双线”招聘服务活动27场(其中线上直播招聘9场、线下招聘18场),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3万个,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223人。
2.构建重点群体“服务网”,智慧就业提质增效上新阶。一是紧盯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起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信息库,通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服务高校学生5万余人次,实现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就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78个,新增就业见习245人;落实“兴安计划”,深化政校企三方协作,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安留安就业,发放“兴安计划”工资补贴365.29万元,审核岗位开发补贴153万元,惠及毕业生逾1000人次。二是紧盯农村劳动力就业。结合安宁市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以建设“锦绣八街食用玫瑰工匠”劳务品牌为契机,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地方特色工种,2023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521人次(其中技能培训771人、引导性培训3450人、创业培训3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65人次,转移收入9,109.75万元。同时,扎实做好帮扶禄劝县、东川区、磨憨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强岗位信息共享,成功帮扶转移就业1422人。
3.兜牢就业援助“保障网”,夯实稳岗就业民生基本盘。鼓励企业开发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就业援助月”专题系列活动,多渠道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分析研判就业形势、重塑就业信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大力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安宁市“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2023年,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91人;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106人,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35万元;兑付灵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55人、金额207.36万元。
4.织密双创政策“扶持网”,铺就创业创新发展大平台。用好用实创业扶持政策红利,确保政策惠及不留空白:一是聚焦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创业就业氛围。2023年受理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申请168人次,补贴金额92.1万元;受理云南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10户,经昆明市评审,最终有3户获得创业扶持共9万元;受理并拨付昆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场租补贴6户共5.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9户,贷款金额3,084万元,带动就业490人。二是搭建“双创”平台,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推进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和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建设。2023年动员61个创业项目参加“春城创业荟”创新创业大赛;安宁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创业团队30户,入驻项目带动就业人员106人,实现营业收入2,844.56万元,上缴税收64.38万元。
(四)部门管理制度
本单位有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业务关键环节、高风险岗位监督、资金支出流程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作了详细规定,保障日常工作接受内控全程监督、按规办理。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法合理据实编制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将各项资金(本单位基本支出资金及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经财政批复后,下达年初预算指标。
2023年本年收入257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58.5万元,本年支出257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26万元,项目支出1819.69万元,年末结余7.7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财政核准政府采购预算额度0.24万元,实际政府采购0.21万元,其中支付碎纸机0.21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3年固定资产原值100.8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1.1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73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起市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实现机构建到村、网络通全市、政策惠城乡。继续扩大就业规模、关注保障民生,同时致力于疫情结束后持续的稳就业促复产工作,重点把就业创业帮扶、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失业保险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抓好,稳企拓岗的同时加快培养一批专业化、高技能、高素质、高报酬的技能劳动者,推进我市就业朝更充分更高质量方向发展。2023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8%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万人。
2.提高就业重点群体服务精准化水平,维护就业稳定。一要积极搭建就业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百日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校企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及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2023年各街道至少组织召开1场线下招聘会,将大竞赛工作重心从新增就业转移到挖掘就业岗位上来,全年力争挖掘就业岗位3万个;二要加强全市统筹规划,细化落实属地责任,合力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逐步实现业务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三要着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将全市范围内有高校毕业生需求的企业与职教园区各高校进行精准化匹配,做到岗位需求与高校开设专业相契合,通过线下“职场零接触”和线上“职场面对面”方式,努力实现实名制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200个,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50人。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结合。一是以乡村振兴为抓手,以农村劳动力培训为载体,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农村“三变”改革,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健康发展。同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支持劳务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区位优势、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化劳务合作社劳动力资源。三是加强就业培训针对性,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各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创收。2023年预计建成14个农村劳务合作社,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12150人,其中初(中)级技能培训1000人、引导性培训3000人、创业培训150人、其他培训8000人;实现年度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转移收入达5000万元。
4.将失业人员服务纳入日常工作。结合公共招聘、困难认定、就业培训、就业登记、社保补贴统筹开展。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动态管理制度,落实登记失业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失业人员服务台账,摸清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意愿、创业意愿、就业意愿,精准提供岗位推介、就业培训、创业服务。
5.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好失业保险企业参保扩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当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加强工作排查。对辖区内未参失业保险单位、未全部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单位及未参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三是优化宣传方式。采取集中宣传、点对点告知、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宣传工作,督促未参、少参失业保险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确保扩面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23年本部门共有26个项目,项目具体计划目标如下:
1.2021年度省级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计划目标是保障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
2.2022年“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资金计划目标是支持大学生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营造全市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3.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央财政奖励性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支持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4.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5.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关心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确保就业见习目标任务的实现;
6.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嘉奖及连续三年优秀记三等功专项经费计划目标是对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工勤人员进行奖励;
7.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及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公务员专项经费计划目标是对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及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公务员给予表彰奖励;
8.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按符合标准见习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的市级见习补助;
9.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2022年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成功创业的目标任务,根据云财规〔2018〕2号规定,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创业者创业,从而带动就业;
10.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中央转移就业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
11.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12.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顺利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目标任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13.2023年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顺利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目标任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14.2023年昆明市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计划目标是支持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在昆明市自主创业;
15.2023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按规定用于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的就业帮扶支出项目、确保根据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就业困难人员申报人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年末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的就业形势稳定;
16.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资金按规定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
17.本级配套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计划目标是促进来昆留昆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来昆留昆高校毕业生就业;
18.本级配套公岗补贴和技能培训专项资金计划目标是公岗补贴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做出贡献,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
19.春节慰问就业困难家庭专项经费计划目标是按规定用于春节慰问就业困难家庭的支出项目;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关怀,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去产能职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维护社会稳定,让他们的家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带队对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20.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更新和动态管理及服务经费计划目标是用于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更新和动态管理及服务经费;
21.就业综合专项资金计划目标是保障全市参保单位正常参保以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信息,解决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积极推进创业创新产业园区建设、按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流动人员档案标准化 、维护公共就业平台;
22.昆明市级配套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计划目标是促进来昆留昆高校毕业生就业;
2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经费计划目标是工作人员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就业服务;
2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专项资金计划目标是为了保障人力资源市场租金、办公设备租赁费、水电费、宽带费和购买运营服务费;
25.兴安计划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目标是贯彻落实省、昆明市关于人才优先发展有关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吸引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安宁市发展,增强创业热情,加速打造安宁市创新创业新高地,全面激活社会创造活力,推进安宁市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建设;
26.追加兴安计划工资补贴资金计划目标是贯彻落实省、昆明市关于人才优先发展有关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吸引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安宁市发展,增强创业热情,加速打造安宁市创新创业新高地,全面激活社会创造活力,推进安宁市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建设。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各项目负责科室对照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以及资金下达时设定的具体项目绩效指标,根据内控制度和实际完成情况,逐条进行分析评价打分,并分析确定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专项资金、就业综合专项资金、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23年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本级配套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本级配套公岗补贴和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兴安计划专项补助资金、追加兴安计划工资补贴资金等10个项目为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并按所构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一一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掌握我单位2023年整体的预算绩效执行情况。一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政策依据。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二是全面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有利于预算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总的来讲,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
(三)评价依据
各项目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评价。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是本部门的26个项目,评价时段是按照财政部门文件要求时限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按照《安宁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逐条考核打分,最终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5分。
2.主要绩效
启动“兴安计划”,开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672个,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672人,吸纳大中专毕业生见习2人;职业培训2074人;公益性岗位补贴106人,社会保险补贴497人,求职创业补贴4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63人,就业见习补贴397人;来昆留昆高校毕业生168人;“走访慰问就业困难家庭10户,享受春节慰问的就业困难人员1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23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66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991人;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0件。
服务对象接收短信成功率、招聘会促进就业意向达成率、通过稽核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率、人事档案标准化率、技能培训补贴率、各项补贴发放的准确率等均得到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参保企业及失业人员、求职人员、劳动者、创业团队、补贴享受对象等)、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受益程度满意度达到预期水平。
(二)具体绩效分析
1.整体绩效评价得96.5分。
绩效目标管理得10分。其中,绩效目标可行性得2分,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设定可行,有持续性,与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相适应,且与单位职能相适应;绩效目标完整性得2分,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完整;绩效目标合理性得3分,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反映和考核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单位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绩效目标明确性得3分,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部门职能职责得10分。其中,本单位职能职责的明确性与科学性得1分,单位职能职责界定明确科学,有相关文件;年度工作目标与单位职能职责的适应性得4分,所设定的具体目标与单位职能职责相适应;年度具体工作与单位职能职责的匹配性得4分,年度各类具体工作与单位职能职责相匹配;单位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得1分,部门内设科室具体职责明确。
预算配置得9分。其中,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合理性得2分,年度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得2分,单位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合理,相关政策依据;在职人员控制率得1分,本单位在职人数符合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单位人员编制数;“三公”经费变动率得1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有所减少,有效反映了本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得3分,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单位项目总支出的比率,明确反映了本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执行得8.5分。其中,预算完成率得2分;预算调整率得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得1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支出进度率得0.5分,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会有差异;公用经费控制率得2分,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得1分。
预算管理得9分。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得1分,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性得4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监管得1分,财务对业务支付数据进行审核监督。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得3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资产管理得2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得1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固定资产在用率得1分,固定资产基本都在使用。
履职履责得28分。考核任务实际完成率8分,完成及时率7分,质量达标率6分,重点工作办结率7分。
效果效益得20分,社会效益1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2分,本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合理,可行,明确,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效益。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98分。
项目决策得2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9分,立项依据充分,有立项的必要性,项目有可行性。项目预算得11分。根据财政要求科学编制预算,预算编制精细化,预算规范,编制合理。
项目管理18分。其中,项目实施管理得8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健全。项目风险及结果管理的10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评价结果管理按资金管理要求预测风险和评价。
项目绩效60分。其中,项目产出得30分,产出数量、产出成本、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按项目的相关依据设定绩效目标。项目效益得30分,社会效益20分,可持续影响6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满意度根据受益群体情况设定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做法
财务科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业务处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财务科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均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我单位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项目绩效目标,大力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把绩效管理由被动应付、盲目接受转变为主动推进,自觉实施,实现绩效评价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力推动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部门决策以及部门管理指标均来源于昆明市财政局下发的整体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个性化考核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继续保持制定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明确性,重视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意义,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