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093号建议的答复
王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地区强弱线缆开展专项整治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现状
关于农村网线、电话线路“蜘蛛网”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针对历史遗留的线路散乱问题,积极协调、督促街道联合市域通信运营公司、电力及广电部门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因涉及的单位、部门较多,逐步规范时间长,资金缺口大,市域通信运营公司、电力及广电部门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协同市级相关单位,各街道、村(居)委会逐步进行规范和标准化改造。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各通信运营公司每年均在开展老旧线路整改工作。考虑到历史因素、整改工作量、所需投入资金等客观因素,目前尚不具备一次性全面整改条件。2024年截至目前,移动安宁分公司、电信安宁分公司、联通安宁分公司、广电安宁分公司对金方街道老旧小区项目、县街街道雁塔村和石庄村项目、温泉街道军区疗养院、太平新城街道石安公路蝶型立交、八街街道磨南德村等十余处整治区域,采取下垂钢缆重新收紧,线缆绑扎规整,及时拆除老旧不用的线路等措施,规范线路,逐步提升了周边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我局对农村地区通信线缆规范的总体思路是:严格落实属地规划、审批和管理,各杆线单位的杆线尽量做到共建共享;对于存量杆线的整改,按照各杆线单位负责各自老旧杆线的改造提升,并结合安宁市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逐步推进。
(一)根据《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对村庄、集镇、小区、开发区等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电信管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在片区开发建设的同时,应由辖区街道牵头涉及(村)社区等相关部门,科学合理规划线路路由,灵活采取线路入地、线路整理、线杆移位等方式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农村地区空中线缆设置规范有序。
(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决定,街道办对在“公共场所粘贴广告、擅自在建筑外侧等市政公共设施上订、挂及其他影响市容的行为有监督管理权限”,请辖区街道认真履职,规范提升市容市貌。
(三)将空中线缆管理纳入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积极主动对接杆线单位,统筹力量从源头上抓好辖区“空中线缆”规范布设。加强空中线缆的日常监管,督促杆线单位加强管线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同时,也请各村(居)委会充分理解和支持各通信运营商巩固和提升农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规范基站、杆路选址,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杆线单位要负责各自产权管线的整治工作,做好日常管线维护、规整等工作。按照属地街道、村(居)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开展线缆治理并对制定规划、设计线路和施工方案等向街道、村(社区)提出合理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配合各街道督促各线路产权单位,持续不断地提升农村通信线路标准化建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满足全市人民不断增长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工科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