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三次会议第07030113_2号提案的答复
马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扎实推进政策落实。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对符合《安宁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安政办〔2023〕4号)等文件政策措施的民营企业兑现奖励资金,资金总额共计3033万元。在全市受奖励各类型企业中,民企企业受到奖励资金占比达85.2%。《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于2024年5月1日施行,我局对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的《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落实好促进条例。
二是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自2015年以来,安宁市与市域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了以政府财政资金作为企业的贷款风险助企金,由合作银行给予8倍的放大倍数,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助企贷”业务。截至2024年5月,累计为安宁市130余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4.5亿元,有效的激发了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2023年,安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及合作银行推荐182家企业进入“昆易贷”白名单,其中,有83家企业获得“昆易贷”授信共计31,589.3万元,放款30,341.48万元。下一步,重点用好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和“助企贷”,缓解了企业在融资负担。
三是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与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小创业园等服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优势,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围绕重点产业技术需求引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并促进转化。结合《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及昆明市相关工作要求,以“揭榜挂帅制”项目开展优化安宁市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搭建“安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主的应用技术研究孵化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计划项目。
四是提升助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积极开展“三个听取”“三进服务”等活动。严格落实《安宁市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年)攻坚行动方案》《安宁市2023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建立完成“亲清联络员”工作机制,组成36个纪检监察“亲清联络员”小组,通过“季走访、常联系”的方式,发放“护航营商环境直通车”投诉举报二维码,广泛收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交办、督办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当好“店小二”。出台《安宁市“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第二批)》,通过取消、告知承诺、共享、部门协同“四个一批”的方式精简证明材料,新增“无证明办事”事项19项,累计推出68个“无证明办事”事项。进一步梳理印发《安宁市“容缺审批”事项清单》,打破了以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运行模式,将审批方式升级为“边办边补”。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市法院为涉企案件开设“立、审、执”绿色通道,设立商事调解室,开展诉前化解;强化善意执行,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等柔性司法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着力做好企业破产办理,制定《安宁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规则》,压缩债权人会议筹备时间为法定最短期限30天,提升破产案件办理速度。
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