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纳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职能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是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的任命;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安宁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精心组织、认真筹备,顺利召开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11日至13日在安宁会堂召开。
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安宁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了安宁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表决通过了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依法选举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名委员;表决通过了市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这些丰硕成果,真实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为推进安宁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
提升监督实效,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人大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紧扣党中央决策和省委、昆明市委、安宁市委部署谋划推进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今年以来,共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5次,召开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议案46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9项,形成审议意见26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视察7次、调研12次、执法检查1次、检查4次,2023年,截至10月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次(其中任职19人次,免职22人次)。。
一是科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在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安宁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时向市委汇报,根据市委提出的要求和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要点就开展好监督、重大事项讨论决定、选举任免、代表服务管理、自身建设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内容涵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城市建设等方方面面,对统领工作全局、指导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执行“三报告两清单一销号”制度(即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附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实行整改问题挂号销号制度),对市人大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督”等创新举措在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领下监督更有力、更有效。
二是持续助力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度关注经济运行、预算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安宁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安宁市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安宁市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针对“上半年我市部分经济指标未达预期,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度缓慢,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产业结构不优、产业协同发展度不高、产业集群优势发挥不足,保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压力较大”等问题,提出了“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狠抓重大项目及招商引资,强化项目科技创新支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意见,督促政府要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扎实抓好市属国资国企提质增效、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通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审查批准安宁市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促进依法理财,从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常抓不懈。常委会始终持续关注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听取和审议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人大代表对安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安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情况、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压实污染防治责任,强化日常督查指导,加强规范化管理和长效化机制建设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提出加强专业扑火队伍的训练和管理、提高扑火战斗力,增加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提升技防能力,加大人为火灾案件查处力度等意见;今年7月,对安宁市水环境治理攻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询问,通过发问和应询,客观真实地直面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有关部门以实际行动“作答”,用实在成效“交卷”。
四是持续推动民生事业和文化发展进中提质。常委会始终以民生保障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安宁市2023年重点片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政府要全力加强路网建设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建设不停滞;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安宁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视察,提出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现实性,着力创亮点、增特色、出精品、树标杆,高质量推动创建工作走在前列。坚持把督促政府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作为常委会监督重点,重点对市人民政府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要加快推进进度、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注重落实效果、研究确定的可行性”等意见。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提出要形成联动机制,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要加强沟通,整合力量,持续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通过调研安宁市村卫生室公共服务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安宁市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政府要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加快补齐短板、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对安宁市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情况进行视察,指出要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探索建立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运营机制,确保公墓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通过对安宁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政府要推动全市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安宁市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
五是持续关注农业农村做优做强。紧紧围绕中央、省、昆明市和安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任务,对安宁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着力打响一批地产农产品品牌,提出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政府部门要梳理整合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快”落地、“长”见效。加快农业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发展数字农业,努力打造高精尖农业的标杆。并针对安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展调研,提出要充分整合市域内的销售资源,利用各种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推介,多方拓宽合作社销售渠道,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农户增收等建议。
六是持续推进法治安宁建设纵深发展。听取审议安宁市“八五”普法情况报告,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听取和审议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民办学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着力提高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精准监督,有力推进安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首次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调研,实现人大监督领域新的突破。坚持将“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2.发挥主体作用,在促进代表履职中凝聚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着力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代表在推进安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进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抓实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常委会坚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9月份,组织50名市人大代表赴苏州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为全体代表订阅报刊杂志、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保证代表及时获取履职所需材料。抓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管理和使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系,加快代表网上工作站建设,拓宽代表履职途径。按时拨付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代表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抓实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常委会坚持以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抓手,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认真指导安宁市各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33次,督促各代表小组使用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管理效率。邀请代表13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检查、视察等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组织开展的活动,增加代表对国家事务管理的参与度。
三是抓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把处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坚持提出环节重质量、交办环节重规范、督办环节重落实、评议环节重公开的做法,常委会及时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收到的2件议案和319件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其中,237件建议、59件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2件建议交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3件代表建议、1件代表意见交由市人民法院办理,其他31件建议转为工作参考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建议13件,予以重点督办。及时召开党群部门与人大代表建议沟通座谈会,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重视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作用,针对督办不力的建议,可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由主要领导牵头,以“代表建议回头看,现场办公盯着办”的方式,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办公,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是抓实代表工作站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秉着“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作用发挥出来”的理念,实行一站一策,挖掘特点、突出亮点,通过“上级代表做引领、本级代表当先锋、宣传带动一批人”的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用好工作站平台。截至目前,四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先后开展站内站外活动50余次,各级人大代表和专业顾问参加活动260余人次,提出议案1个,昆明、安宁两级代表建议30余条,上报涉及17部法律基层意见97条,突出了专业特色、聚集了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有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主动担当作为,在推进守正创新中加强人大建设
对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以坚定的政治态度、科学的理念方法、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1)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抓紧抓牢“关键少数”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监督,全面压实机关党支部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各项工作任务的主体责任。促进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凸显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刻把握人大常委会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力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学习+集中研讨”的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抓紧抓实意识形态主阵地,抓牢抓实人大宣传平台,有力唱响了安宁人大工作的主旋律。
(3)强化作风建设。常委会班子带头践行“三报告两清单一销号”要求,当好“施工队长”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改进文风会风。全面支持和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及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安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对人大街道工委的联系,开展人大工作专题交流会,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街道工委之间,街道工委与街道工委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工作质效,力求在推动安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贡献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
(4)强化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常委会机关重点工作落实机制,制定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切实提高常委会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优化“党组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调度、委员会合力落实”的工作运行模式,做到工作安排聚焦中心、统筹调度凝聚合力、贯彻落实聚力成效,构建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委室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干部担当精神还不够足;部分工作重程序,监督实效还不够强;人大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还不够深入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常委会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四)部门管理制度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单位经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加强学习和培训年初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新制度、新法规学习、培训。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委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严格控制,尽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单位预算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23年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收入数为1319.87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幅为4.64%。2023年预算支出数为1319.87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增幅为4.64%。2023年决算收入数为1150.78万元;2023年决算支出数为1150.73万元。2023年决算收入较上年减少47.17万元,下降3.94%,2023年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47.56万元,下降3.97%。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56.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3万元,较上年增长5.43%,占资产总额23.11%;固定资产43.35万元,较上年下降30.65%, 占资产总额76.89%;在固定资产中:房屋和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设备15.16万元,占34.98%(其中,车辆0.0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家具和用具28.18万元,占65.02%;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昆明市、安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历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之以恒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安宁市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人大力量。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委会议,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
2、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进行视察、检查、督查;
3、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
4、做好群众代表日常管理工作,每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群众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群众代表对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意见;
5、做好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各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日常管理;
6、完成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及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好相关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1.资金使用部门自评。资金使用部门指定熟悉项目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绩效自评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评价工作组。
2.收集与审核资料。评价工作组在资金使用部门提供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一步核实确认。
3.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意见。得到自评结论。
(二)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可以掌握单位全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财政资金发挥的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通过做绩效指标可以明确项目目标,完善项目开展方式,及时发现开展项目工作中的不足。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财力的可持续发展。
(三)评价依据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决算收支表和项目表、部门工作总结等材料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纳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管理的全部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评价时段:我单位于2023年6月4日对2023年本级及上级的所有项目、部门2023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紧扣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实行资金使用不定期评估制度,对资金使用进度、资金使用应达到的数量、债量、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量化,即时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97.8分,评价等级为优。自评工作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完成、取得的效益等方面入手,通过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全部预算支出较好地实现了全年绩效目标,有力地保障了人大全面履行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工作的开展。
2.主要绩效
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推动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见效,坚持不懈在坚持党的领导中把牢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在深化法治引领中高效履职尽责,坚持不懈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坚持不懈在站稳人民立场中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不懈在强化自身建设中展现人大风采,用法治力量回答好时代课题,用心用情用力绘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高品质生活期盼的美好画卷,为安宁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新的更大力量。
(二)具体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投入”方面做得较好,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在部门职能职责方面,我单位能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在“过程”方面我单位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完善,比如: “预算完成率”、“支出进度率”等,在“产出”方面,我单位还需进一步加强履职履责,按时完成市委“赶考办”对各部门的工作安排。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财务规章,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究实效,防范风险,合理使用各项建设资金,确保了我厅预算管理的成效,全年预算支出整体受控。主要做到“四个强化,一个健全”: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强化流程管理。三是强化集中采购。四是强化专项管理。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和管理工作相对薄弱,项目绩效管理理念不强。部分绩效目标和部分绩效指标的设定不明确。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