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机构情况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内设机构2个: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指导科、网格化管理科。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人员情况
2023年我单位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数为7人,人员性质为事业人员,2022年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数为8人,2023年较2022年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我单位人员调出1人,无调入人员。
2023年我单位无离退休人员,主要原因是依据安编〔2021〕16号《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我单位于2021年4月份成立,截至目前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职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负责对社会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成员单位、各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市委政法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利用现有资源、深入实施“四中心”融合。结合安宁市实际,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按照“机制融合、流程规范、一揽子解决”的模式,依托市级现有工作场所,抓实“四中心”融合工作,让矛盾纠纷、信访事项、社会治理事务等在融合的“四中心”一个口子进入、一套流程办理、一个“同心圆”闭环、一个体系考核,逐步形成人员、硬件、资源、系统等高效整合的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了“一站式”服务大厅,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综合协调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二是积极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安宁市按要求进一步规范市、街道、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前,各级综治中心均具备独立办公场所,设施设备齐全,人员到位。三是推行“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行“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中共安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各街道综治中心推行“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安政法〔2023〕45号)文件,成立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双指挥长,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市妇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指挥部。同时,选取矛盾纠纷隐患风险大、流动人口多的太平新城街道、县街街道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实践“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工作。四是完善闭环处置流程,有效堵塞社会风险隐患。市综治中心严格按照“七个闭环”工作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妇联等6家市级单位和9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对各自行业系统、各自辖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实纠纷闭环处置。
2.社会建设工作:2023年在昆明市社会治理年度考核中,位列14个县(市)区第三名,圆满完成2023年度“社会治理排头兵大竞赛”系列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安宁市《“五治融合”构建大型国企老旧家属区多元共治特色社会治理新格局》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为云南省入选的9个案例之一,安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玫瑰党支书”—龙兴淮》、县街街道《党建引领文化筑魂》入选2023全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2023年昆明市通过中央验收成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合格城市”,涉及安宁市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在昆明市级测评中,安宁市实际得分、达标率在18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排名均位列第4名,圆满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执行并遵守《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总收入15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3年收入决算数为158.21万元,较2022年减少26.31万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12月单位有人员调出,2023年较2022年人数减少1人,导致了我单位2023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减少19.55万元,社保收入减少3.55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4.05万元。
2023年我单位总支出158.17万元。按照资金来源分析:财政拨款支出158.17万元,占总支出10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0.00%。按照支出性质分析:基本支出153.20万元,占总支出96.86%;项目支出4.97万元,占总支出3.14%。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分析:工资福利支出145.23万元,占总支出的91.8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万元,占总支出8.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3年支出决算数为158.17万元,较2022年减少27.83万元,下降14.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7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12月单位1人调出,2023年较2022年人数减少1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4.68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4.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4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55万元,下降79.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9.55万元,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减少6.8万元,安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专项经费减少12.6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支出为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2021年4月依据安编〔2021〕16号《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成立本单位,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未购进固定资产。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工作指引】的共性,明确的任务治理体制现代化、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全面建成昆明领先、全国优秀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统筹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我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推进常态化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方式转变,着力打造提升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23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建设工作、社会治理工作、全域网格化化管理工作次数2次,确保全面建成昆明领先、全国优秀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大力提升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我单位认真研究安宁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绩效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及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按照我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构建本单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我单位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对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了解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针对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我单位依据安宁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及相关预算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相关材料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对象包括我单位预算内所有项目。评价范围2023年度。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在完善机制、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有力、行动有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具体制度和措施可行,较好地完成各项绩效指标,促进单位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数达到99.50分,部门整体绩效综合自评为“优”等级。
2.主要绩效
2023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建设工作、社会治理工作、全域网格化化管理工作次数2次,确保全面建成昆明领先、全国优秀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大力提升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安宁市民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二)具体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在完善机制、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有力、行动有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具体制度和措施可行,较好地完成各项绩效指标,促进单位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我单位2023年根据相关制度制定了适合我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资金申报流程及监督流程。二是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
六、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警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二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的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