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发布时间:2024-07-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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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拍摄40分钟左右的警示教育片,包括脚本创作、镜头拍摄、后期剪辑、修改等。
购买服务主体: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30万元,从一般公用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严守国家机密、秘密,非公开的信息、资料不向第三方披露;
5.自有拍摄专业设备、有独立拍摄团队,能充分保障拍摄时间;
6.有为其他省、市、县区纪委监委拍摄警示教育片经验,能提供本公司近三年来独立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样片。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范文佳 联系电话: 68683659
中国共产党安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