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200号建议(或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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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显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宁市政府落实兑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级补助资金,加大农村小微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小微工程改建、鼓励农户自愿捐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绿美乡村建设,市级按照1:1配套资金的政策仍在执行,相关资金请示市农业农村局已报请安宁市政府审批,因目前市级财政资金困难,相关奖补和配套资金暂时不能及时拨付,在此期间市农业农村局也将不断积极争取资金,待财政好转后,争取相关资金能及时到位。
(二)鼓励村、组因地制宜,统筹资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同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身乡村建设行动中,真正做到自己的村庄“自己建、自己管,自己爱护、自己受益”,充分激发群众建设和美宜居乡村的“主人翁”意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