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4-08-0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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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大常委会
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2024年8月1日上午,安宁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
保蓉的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浦泰提请
决定任命
吕方为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志丕为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斌的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吕方的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潘志丕的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三、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翁阳提请
任命
陈锐为安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