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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8-889621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8 09:50
名 称: 关于公布《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文号: 关键字: 听证,代表,安宁市,零售

关于公布《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发布时间:2024-08-08 09:50 浏览次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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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安宁市政府办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云南省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8月7日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安宁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和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建立良好的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安宁市烟草专卖局举行了《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针对《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安宁市烟草专卖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会人员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郎 锐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听证委员

  张 博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副局长

  时晓焱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区域市场部 主任

  万丛宇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 科长

  (三)决策发言人

  张 博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袁胜欢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监察审计股 科员

  (五)听证记录人

  刘宗琪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专卖办 证件管理员

  张珊珊 安宁市烟草专卖局 专卖办 稽查执法员

  (六)听证代表

  宋丹娜 安宁市金方街道朝阳前山社区书记、主任

  人大代表

  李伦超 安宁市司法局法制科 四级调研员

  丛   军  安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民警

  崔庆方 卷烟零售户

  刘黎莉 卷烟零售户

  章志祥 卷烟零售户

  武丽娟 卷烟零售户

  孟小强 卷烟零售户

  沈自平 卷烟零售户

  马文斌 个体经营户 烟证意向申请人

  黄 颖 个体经营户 烟证意向申请人

  张益建 个体经营户 烟证意向申请人

  孙 铭 消费者

  刘向前 消费者

  李菲凡 消费者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组织准备情况

  2024年7月11日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站发布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1号公告,通告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2024年7月16日,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站上向社会发布了《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并于听证会召开前,向所有听证会参加人送达了听证会通知书和相关材料。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听证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在安宁市烟草专卖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委员、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均按时参加会议,应参会的听证代表15人,实际参会15人,包含各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卷烟零售户、卷烟消费者等。会议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并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核实的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4、决策发言人就《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6、听证记录人请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签字确认,并将发言记录整理汇总后报听证委员会进行合议。

  7、听证主持人宣读合议书。

  8、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9、主持人作总结发言。

  10、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五、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建议

  听证会上,针对《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积极发言,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理由和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为以下7条:

  代表宋丹娜:合理布局规划具有实用性、可实施性与科学性,既不影响现有持证户的合理利益,也对未成年人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代表李伦超:

  (一)《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建议解释将街道办作为一级单元网格的原因。

  (二)《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关于合理间距标准,建议将城区如连然、金方、太平新城等街道与农村街道作差异化规划。

  (三)《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关于该合理布局规划的有效期有待商榷。

  代表丛军 :很合理,没有意见。

  代表刘黎莉:新政策对现存持证零售户和申请人的影响?

  代表章志祥 :没有意见

  代表武丽娟:对零售许可证已过期的,库存卷烟有多久的销售期?

  代表孟小强:没有意见。

  代表沈自平:

  (一)对于先零售证后有幼儿园、中小学搬迁至周围的怎么办?

  (二)新办申请是否有经营面积上的要求?

  代表马文斌:没有意见。

  代表黄颖:没有意见。

  代表张益建:没有意见。

  代表孙铭:没有意见。

  代表刘向前:没有意见。

  代表李菲凡:没有意见。

  六、听证会决策发言人的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结合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

  针对代表李伦超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1.《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建议解释将街道办作为一级单元网格的原因。

  答:单元网格与安宁市行政规划区域保持一致,将采纳听证代表意见对一级单元网格进行解释说明。

  问2.《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关于合理间距标准,建议将城区如连然、金方、太平新城等街道与农村街道作差异化规划。

  答:根据云南省局及昆明市局的示范性文本及指导意见作统一要求,且依据安宁市局工作的实践经验难以界定城区及农村的界限范围,故统一要求以达到相对公平。

  问3.《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关于该合理布局规划的有效期有待商榷。

  答:有效期根据实际工作再进行讨论修改。

  针对代表刘黎莉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新政策对现存持证零售户和申请人的影响?

  答:我们在制定新的合理布局管理办法时应遵循尊重历史原则。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按照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进行,发布合理布局规划之前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原零售许可证在其核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新的合理布局规划,对现存持证户不会有太大影响,涉及到安宁市辖区内中小学生正常出入的校门口(含通道)200米以内。安宁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生正常出入的校门口(含通道)100米以内的持证户,新发布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前已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其核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后,经营场所不符合新规划所规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距离条件的,一律不予延续。

  针对代表沈自平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1.对于先有零售证后有幼儿园、中小学搬迁至周围的怎么办?

  答:因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歇业并在原单元网格内新址申请新办的,不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

  问2.新办申请是否有经营面积上的要求?

  答:没有要求。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加以落实。决策发言人解答后,经听证主持人再次征询,参会的各位代表没有再提出异议。

  七、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及采纳意见

  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经过听证委员合议认为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对做好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一)代表意见建议比较中肯,关于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再研究,合理意见予以采纳,代表意见提出中《云南省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第八条中将采纳听证代表意见对单元网格进行解释说明。

  (二)《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关于该合理布局规划的有效期3年。

  (三)此次征求意见稿总体方案符合程序规定,适用性比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