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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8-13 09:41
名 称: 关于欧锦章用地的公示结果
文号: 关键字:

关于欧锦章用地的公示结果

发布时间:2024-08-13 09:41 浏览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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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锦章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青云路50号,于1997年4月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让》,证号为“安国用(籍)字第1052号”,面积为110.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10.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价为695元/平方米,划拨价为443元/平方米,故该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252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24年7月29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2日)。截止公示期止,我科室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