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三次会议第07030188号提案的答复
蔡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外墙脱落问题(1.管理难2.追责难)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管理难的建议: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住宅共用部分,其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安宁市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试行)》进行审批拨付。流程主要包括:(1)提交申请(2)现场勘查(3)资金核对(4)征询意见(5)复核公示(6)比选招标(7)工程施工(8)竣工验收(9)审批拨付九个环节。在收到申请主体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后,安宁市住建局将进行进一步指导。2.关于追责难的建议:安宁市住建局进一步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巡视外墙情况,设立警示牌,在符合维修资金申请条件下,物业公司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海 0871—68697443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