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0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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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将连然新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0〕183号)方案中明确规范改造范围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建成于2000年1月1日以前)、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扩建(翻新)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连然新村属于自建房,不符合当前政策要求。后续政策有调整,我局将按要求主动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钰涵 0871—68690929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