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3110建议的答复
宁德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建议”,已交由住建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以来,安宁市住建局陆续开展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直积极对接昆明市,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3〕115号),明确补助范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2024年,我市共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户42户,目前已全部开工,其中鸣凤村委会窝铺母村有1户(李明)。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明确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已要求各街道、各村委会抓住最后机遇,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对于其它户,根据《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农户自行整改,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华东 0871—68682867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