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宁市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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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及直接责任人,根据昆明市文物局《关于转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文物文〔2021〕4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安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及《安宁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附件:1.安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
2.安宁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 安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