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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7168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27 17:00
名 称: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招标,投标,投标人,水库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7:0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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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水复【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安宁市增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对分布于县街、太平、青龙、禄脿、连然、草铺、八街等7个街道未进行雨水情监测、大坝安全监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建设的小(二)型水库进行全面建设。

2.2招标范围:完成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所包含的各项建设内容

2.3总投资:508.14万元;招标规模:454.47元。

2.4资金来源:安宁市增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安宁市辖区内

2.6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2.8.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8.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