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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226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2 14:08
名 称: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4:08 浏览次数:25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5700501000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2)对全市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三普登记文物开展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点、省、昆明市级、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保护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四防工作。

5)组织实施安宁市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6)开展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

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工作。

8)开展安宁历史文化挖掘与研究。

9)配合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完成曹溪寺(山门、天王殿、方丈室、财神殿)屋面修缮,并组织四方验评和专家初验。完成温泉摩崖石刻群危岩体加固及渗水治理项目工程立项报批、造价咨询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标等相关工作,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完成投资约150.00万元。组织专家对摩所营村锁水阁、义兴街关圣宫兼古戏台、招霸村土主庙3处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对修改方案进行审查,对方案进行批复。组织完成温泉严氏别墅、袁氏别墅、邵九村武庙、甸中大村民居、李方英故居修缮工程5项修缮工程验收。

2.开展文物“四防”安全工作。一是完成安宁市政府与9街道、市政府与21家市直相关部门、市文物局与56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者安全责任书续签工作。二是做好文物安全巡查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10月11日,对全市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安全实地巡查312次,现场指导整改180项安全隐患问题,印发26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开展电话巡查62次,督促指导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三是开展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文物安全巡查整改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提前印发通知,对节假日期间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街道文综中心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文保单位的监控和巡查力度,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文物值班值守及每天上报文物安全检查情况制度。四是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民宗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开展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共计4次。分别是:与禄劝县、寻甸县开展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工作、2023年春季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工作、2023年汛期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工作、2023年第四季度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工作。五是开展安宁市2023年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活动。为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各级责任,全面提高我市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联合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聘请专业讲师,于2023年6月26日—7月7日,分别在全市9个街道开展安宁市2023年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暨应急演练活动,参训人员达723人。

3.开展文物“四有”工作。完成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向社会公告公示工作。组织九街道更新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信息,完成更新信息汇总,印发《关于公布安宁市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安宁市博物馆总分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公示清单的通知》,向社会公告公示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按照昆明市文物局《关于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核实的通知》要求,根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核查情况,完成208项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含消失项)基础信息更新、完善及文物基础信息文件夹(照片、图纸、参考文献)收集整理及上报昆明市文物局。

4.开展文物调查申报公布工作。完成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核实工作。按照昆明市文物局有关文件安排,印发《关于对安宁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进行核实的通知》至九个街道,组织开展全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截止2023年4月4日,安宁市尚存登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21项,调查核实结果印发《关于安宁市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核实情况通报》通报各相关街道。推荐申报德滋村小众公房、八街关圣宫2个项目顺利通过第八批昆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答辩。完成温泉卢汉别墅、德滋村小众公房2个拟推荐项目文本制作报昆明市参加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按照省、市文物局相关要求,梳理上报历次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文件及认定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阶段有关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图片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4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4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调整至其他工资福利中列支,以及职工社保调整等原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5.51万元;因项目调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专项资金减少21.14万元、文物安全和巡查补助经费增加0.24万元、考核为优秀人员奖金经费增加0.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图片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7万元,占总支出的99.63%;项目支出0.39万元,占总支出的0.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4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项目调整,专项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51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为我单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本年调整至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以及在职在编人员奖金、社保等调整;项目支出减少20.75万元,下降98.1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项目调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专项资金减少21.14万元、文物安全和巡查补助经费增加0.24万元、考核为优秀人员奖金经费增加0.1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图片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7.28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0.98万元/年。

图片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文物安全和巡查补助经费支出0.24万元,用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及文物巡查补助,保障安宁市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及文物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四防”安全工作。

2.2023年考核为优秀人员奖金经费支出0.15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考核优秀人员奖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24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调整至其他工资福利中列支,以及职工社保调整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5.51万元;因项目调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专项资金减少21.14万元、文物安全和巡查补助经费增加0.24万元、考核为优秀人员奖金经费增加0.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文物安全和巡查补助经费支出、考核为优秀人员奖金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图片5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节约公用经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年初没有使用三公经费的计划,本年也没有产生“三公”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未产生三公费用,2023年也未产生三公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资产总额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2万元,固定资产5.2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文保单位“四有”工作:“四有”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开展的工作,即不可移动文物一旦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文保单位,就必须“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三、文物“四防”工作:文物防火、防盗、防爆、防其他责任事故。

四、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一定区域实施重点保护的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之外,为保护文物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5700501111

1. 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决算公开 2023(2)2024102209183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