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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246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2 16:05
名 称: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6:05 浏览次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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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报表20241022034337811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801000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财政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事务;监督执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管理上级拨款和办理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对安宁市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国库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财政决算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参与拟订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

6.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的相关法规,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7.参与和推进全市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8.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气象、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实施建议;落实农业农村惠农补贴政策。

9.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债务管理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10.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昆明市金融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同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等工作。

11.贯彻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工作。

13.监督检查全市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财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14.贯彻执行建立有效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负责全市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拟订全市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和建立绩效跟踪监督机制。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

2.坚持发展为要,扎实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1)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有效性。财政与税务实时联动,互通有无共享信息,掌握和监控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变化情况,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的问题,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同时,加强财政与金融、投资、产业政策的协同融合,支持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构建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机制,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税源不断扩大。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政策,强化积极的财政政策释放效应,提升财源转化成效。

2)促进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大幅增长。第一,强化评价考核,建立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提高金融机构进位争先动力,推动政府资源科学配置,增强财政性资金存放和金融信贷服务功能联动。第二,建立点对点信息联通机制,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协调对接,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动态跟踪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动向,全力保障存贷款余额平稳增长。第三,加大普惠金融产品的宣传,持续推行“昆易贷”“创业担保贷款”“安采贷”“助企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增信作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意愿和增长潜力。

3)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支出精准度有效性。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减负、挖掘内需潜力、增强产业韧性、保基本兜底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提升全市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

3.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推进健康安宁建设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促进教育文体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坚持财金联动,助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

1)推动健全普惠金融体系,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

2)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协同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2023年,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及安宁市金融办、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安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试行)》,深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助力乡村振兴。

3)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全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效能。2023年与园区、市级各部门及人民银行、18家驻市金融机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推介会、融资对接会、研讨会等10余次,并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拜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挂钩联系企业”“营商环境会客厅”“企业接待日”等工作,为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18家驻市银行解决各类经营、发展问题。

4)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5.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

1)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财政可持续出发,严守债务金融风险底线。

2)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将“三保”作为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

3)完善财政资金有效监管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成效。深入查找和分析财经纪律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9个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度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私设“小金库”、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一肩挑”村(社区)财务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单位自查、组织复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6.坚持压实责任,全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1)构建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结合新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分层次的管理职责。做好资产配置源头控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宜的审批和备案。同时严格资产日常使用行为,监督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执行处置制度,先审批后处置,先评估后交易,规范收益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2)进一步整合盘活国有资产。树立“大资产”理念,印发《安宁市盘活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对全市127家行政事业单位、42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行政财务科、综合财务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农业财务科、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科、会计事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所属单位11,分别是:

1.安宁市财政局金方财政所;

2.安宁市财政局连然财政所;

3.安宁市财政局太平财政所;

4.安宁市财政局温泉财政所;

5.安宁市财政局青龙财政所;

6.安宁市财政局县街财政所;

7.安宁市财政局八街财政所;

8.安宁市财政局禄脿财政所;

9.安宁市财政局草铺财政所;

10.安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11.安宁市投融资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财政局。

纳入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并入安宁市财政局统一核算,部门决算只编制安宁市财政局,故而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6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6.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6.60万元,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60万元,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32.35万元和项目支出减少574.25万元(主要涉及财政业务经费、财政改革经费和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经费等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1.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6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41万元,占总支出的77.85%;项目支出546.25万元,占总支出的22.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7.24万元,下降22.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2.99万元和项目支出减少57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2.99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工资奖金及社保公积金减少277.14万元、退休人数增加导致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生活补助增加54.17万元、本年将长期聘用人员费用计入人员经费使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6.00万元和公用经费中由于人员变动使公用经费减少6.0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74.25万元,下降5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将长期聘用人员费用计入基本支出使项目支出中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减少92.54万元,财政业务经费减少216.58万元,财政改革经费、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等项目的委托业务费减少106.63万元和其他项目减少158.5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2.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9.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6%。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5.66万/年,公用经费人均1.17万/年

3.基本支出分布图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支出275.34万元,用于规范我市会计核算问题、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财政业务支出67.33万元,用于保障财政综合事务相关工作;

3.评审委托业务支出41.86万元,用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

4.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42.62万元,用于对财政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专户管理、总账管理、工资统发、预警监控、电子支付等模板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财政专网、市属预算单位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正常运行及学校、卫生VPN方式访问财政系统;

5.监督检查及法治财政建设支出31.61万元,用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6.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支出27.27万元,用于保障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7.继续教育培训支出20.00万元,用于我市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8.预算绩效管理专项支出14.90万元,用于开展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绩效跟踪、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及再评价、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事前绩效评估、评价结果运用、培训宣传等工作;

9.防范非法集资、改善营商环境和提高金融服务支出4.93万元,用于推动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财理念,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和非法集资;

10.内部控制报告编制支出4.90万元,用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11.法律顾问咨询服务5.00万元,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规范性;

12.建设金融驿站工作支出2.80万元,用于建设金融驿站工作;

13.遗属生活补助2.68万元,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14.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1.50万元,用于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1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51万元,用于保障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6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7.25万元,下降22.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由于人员增减变动使人员经费减少126.9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6.01万元,项目支出中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减少92.54万元、财政业务经费减少216.58万元、财政改革经费与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服务等项目的委托业务费减少106.63万元和其他项目减少158.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9%。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机构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7%。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人员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2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8.0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不超过上年的定额标准内,将“三公”经费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宁市财政局机要应急、会议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65万元,比上年减少6.0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减少办公费1.39万元、邮电费0.47万元、培训费1.47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4万元,增加差旅费5.64万元、福利费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76万元、邮电费1.59万元、差旅费10.72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工会经费2.95万元、福利费2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财政局资产总额1,34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09万元,固定资产416.8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86.3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8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7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三、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四、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1801111

安宁市财政局2023年报表2024102203433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