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43001000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昆明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提出改革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并监督实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牵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做好上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3.持续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市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4.推进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 投资服务 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立项前初审及运维经费预算初核。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5.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市级有关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全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6.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融资服务工作。
7.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需进行行政处罚的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协助上级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
8.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统筹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制定《安宁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采取“1+10+50”任务清单模式,明确全市营商环境指标工作任务。深化工作模式,推进指标任务落实。实施效率提升、服务提质、问题攻坚、满意度提升、亲商爱商氛围营造“五大行动”,持续按照“五级包保”模式,对17家牵头单位的26项指标进行走访、座谈,协调解决指标任务推进存在问题;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及指标推进会7次;开展“营商环境大讲堂+大家谈”17次;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安宁在行动”系列活动8次,助力十大突破事项50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十大突破事项已完成9项,五十项重点举措已完成44项。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强化政企沟通。持续开展民意访评,强化投诉问题整改。实施“暖心行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考评问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一季度在全市各指标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营商环境进位争先,得分98.21分,排名县(市)区第三。二季度在打造温馨春城,争当营商环境排头兵竞赛中,安宁市得分84.37分,排名县(市)区第二。
2.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多措并举激发政务服务创新活力,专项整治便民领域存在问题。查找便民领域存在问题38项,完成整改36项。
3.打造公平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现场交易场所功能布局,将707.32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按标准设置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述标谈判区、监督见证区、封闭评标区5个功能区,完善电子化交易系统设备更新,实现开评标全过程见证、取证、存证的电子化见证业务需求和实时在线监督需求。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共建设远程异地评标工位5个。强化招标投标服务。出台了《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工作手册》,打造以“制度、标准、流程、指南”为主线的标准化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交易中心218个项目应收保证金3,909.99万元,实收1,274.74万元,未收保证金项目47个,全力保障重点招标项目。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打造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公开评标活动监管。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活动全程实现视频监控、录音录像,重大项目邀请公共资源交易人民监督员现场进行监督,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招标代理行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内容,与市发改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分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联合抽查工作方案,2023年完成抽查检查项目10个。加强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制定《安宁市评标现场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专家的评标现场监管,严格落实评标专家“一项目一评价”,规范高效开展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工作。扎实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质询整改工作,针对24个问题,制定并完成整改措施34条。认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全市进场交易的365个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完成昆明市交叉检查工作,配合昆明市做好迎接大理州交叉检查及后续的整改工作,确保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排查梳理2023年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104个。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工作,共排查梳理2023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应进必进项目112个,均已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工程交易科、信息技术科、综合业务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纳入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6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收入合计87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62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2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人员调走两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1.89万元,医保窗口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由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障经费增加35.62万元;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专项资金经费增加7.94万元、用于年度优秀嘉奖奖励经费增加0.30万元。基本工资增加5.4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16万元、养老保险增加3.75万元、医疗保险增加0.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61万元。办公费增加1.59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增加1.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支出合计87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60万元,占总支出的91.49%;项目支出74.05万元,占总支出的8.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7.85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2.0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09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本年度劳务派遣人员及医保窗口人员工资经费增加110.71万元,在职在编人员调走两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1.89万元,办公费用减少2.43万元;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年度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4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16万元、养老保险增加3.75万元、医疗保险增加0.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61万元。办公费增加1.59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增加1.66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63.70万元,下降46.24%,主要原因是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本年度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医保窗口编外人员经费由基本支出保障减少32.62万元,压缩一般性支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经费减少64.94万元、增加“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专题经费25.62万元;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专项资金经费增加7.94万元、用于年度优秀嘉奖奖励经费增加0.3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6.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1%。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7.74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60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0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相关专题经费支出3.91万元,根据《安宁市2022年“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2〕17号)要求,用于支付“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相关专题费用。
2.2023年“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专题培训专项经费支出21.71万元,按照七届市委常委会第85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宁市2023年“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用于市政务局2023年8月6日至12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等共46人,赴湖南长沙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题培训,产生培训费、师资费共计21.71万元。
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运行经费支出12.93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免费刻制公章、免费邮寄(含9个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云客服IMS座机和商务、智能语音导航、"e办通"自助服务终端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项目质保金等。
4.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支出3.50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云办发〔2019〕20号)及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安宁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用于支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相关经费。
5.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支出0.45万元,按照《关于对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及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公务员给予表彰奖励的通知》(安通〔2023〕7号)文件,我单位涉及到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的人员1名,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公务员1名,发放奖励。
6.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设备经费支出20.00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落实。实现“好差评”评价系统app与省平台好差评数据库进行端口对接,通过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实现“好差评”线上线下全覆盖,用于采购好差评设备。
7.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专项资金11.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门禁系统安装项目费、开评标现场鉴定电子光盘刻录费。
8.事业人员2022年度优秀嘉奖奖励经费0.45万元,主要用于年度优秀人员奖励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7.85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在职在编人员调走两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1.89万元,在职在编人员职级晋升工资社保增加0.72万元、医保窗口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由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保障经费增加35.62万元;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专项资金经费增加7.94万元、用于年度优秀嘉奖奖励经费增加0.30万元。基本工资增加5.4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2.16万元、养老保险增加3.75万元、医疗保险增加0.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61万元、办公费增加1.59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增加1.66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全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经费支出251.86万元、日常办公费用、公务出差及接待费25.19万元;1.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劳务派遣人员经费409.88万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运行经费12.93万元、2023年“螳川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专题培训专项经费25.62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3.50万元、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设备经费20.00万元、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0.45万元;2.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专项资金11.10万元、事业人员2022年度优秀嘉奖奖励经费0.4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全局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9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用8.3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32.6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执行中央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8.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两批次、10人次,导致支出减少0.09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和交流学习政务服务能力等相关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万元,比上年减少301.60万元,下降94.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由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17万元、办公费用减少2.43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1.9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25万元、差旅费1.77万元、福利费4.16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资产总额376.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万元,固定资产337.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6.9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22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4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7.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务服务: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审批期限对社会团体、企事业和个人办理相关政务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电子政务:指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43001111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公开表2024102303450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