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6700201000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市政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面的巡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
2.协助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
3.履行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职责;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精细化整治,规范城市市容秩序。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一是结合城区实际,分地段、分时段、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建立日常巡查劝导、引摊入市等长效机制,消除管理盲区和管理空档期,集中清理整治占道经营乱象,共计劝导占道经营18756起,开展占道经营综合整治10次。二是实行“索证”管理,查处开挖绿化带、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等毁绿损绿违法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区内未经审批损绿毁绿、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等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共计劝导开挖绿化、市政设施行为12起,开展绿化知识进小区普法活动2次。三是强化对沿街商铺乱堆乱放、乱丢垃圾、乱排乱倒污水污物、餐厨泔水等违规行为的管控。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约谈监督,严厉打击厨余垃圾乱排乱倒的行为,形成规范有序、安全卫生的厨余垃圾管理新秩序。上半年共计巡查劝导乱排乱倒行为共计34起;约谈餐厨收运当事人12人次。
2.创新“门前五包”管理方式,开展“门前五包”示范户及“城市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结合《安宁市“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门前五包”星级评定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门前五包”,促进商家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一是强化沿街商铺超店铺经营、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门前五包”不良行为的日常管控,整治“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顽固区域,进一步指导规范商家店外促销活动,精准精细化整改“门前五包”问题。二是通过“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氛围营造、宣传动员,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住建、社区、物业等多个部门对沿街商户进行综合打分和专项整治。三是不断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通过弹性管理、裁量巡查频次、探索完善奖惩机制、严格奖惩等举措压实“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授予商户“红蓝绿”三色星级评定招牌,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和运用。目前已完成金兴街、连然街、玉泉路沿街商铺“门前五包”星级评定打分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劝导超店铺经营1861起,乱堆乱放1598起,乱排乱倒7起,乱挂乱晒2598起。
3.积极推进“潮汐式”就餐模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针对早中晚就餐高峰期,玉泉路餐饮小吃店商家店内容纳不下客人,需要店外临时增设桌椅招待客人等情况,结合企业、商户申请需求,增强商业弹性管理,推出“潮汐式”就餐模式。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盲道、不占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在上午07:00-09:00,中午11:30-14:00,下午17:30-20:00三个就餐高峰期时段,允许商家在店外占道经营。制定了《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潮汐式就餐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潮汐式就餐示范街管理制度》,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在玉泉路就潮汐式就餐制度实施召开了现场会议,要求潮汐商户做好门前保洁,并在指定区域摆放地垫、遮阳伞等。有效解决了商铺经营空间受限、用餐环境不佳等问题,增加了餐饮企业就餐高峰期客源。
4.精细化、动态化管理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一是根据道路实际和市民停车需求,全面摸排增补非机动车车位。二是通过指导纠正、粘贴“温馨提示”、现场锁车、依法暂扣等方式,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和整治力度。三是约谈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商家,清理违规投放在市场的共享电动车。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服务企业。联合交警、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外卖、快递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员工文明规范停车意识。通过与饿了么、美团之前建立的工作群,发现违停行为的由站点通过及时提醒督促的方式规范外卖快递员停车行为。五是对连然华府、嵩华小广场及周边等重难点区域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乱停乱放及飞线充电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2023年共计劝导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5650起,清理拖移违停电动车281辆,办理120起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首违不罚案件。
5.开展户外广告常态化管控,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一是持续整治天际线、楼顶户外广告。全面排查清理违规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天际线及楼顶广告,提前介入,消除安全隐患。对无主或当事人不愿配合整改拆除的户外广告,梳理统计上报,由第三方公司进行集中拆除。二是严格查阅审批手续,坚持亮证施工建设的原则,一旦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立即叫停施工建设。三是开展门头广告批后监管工作,排查未经审批及不按审批手续设置门头广告的行为,督促当事人依法审批、按要求安装门头广告。四是开展净窗行动,对沿街商铺粘贴的橱窗广告进行清理,重点对房产中介、药店及其他沿街商铺动员宣传,自行撕除粘贴在橱窗上的广告,对不自行整改违规橱窗广告的商户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2023年共计劝导违规设置移动式广告牌540起,拆除违规广告1856余块,清理布标93条,清理门面包裹广告125起,劝导违规门头装修115起,清理覆盖小广告492起,劝导散发小广告282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市容市貌办公室、渣土运输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市政绿化广告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92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92万元,下降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92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比2022年减少4人,故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保险比2022年减少93.01万元,2023年与2022年相比增加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09万元,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2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84万元,占总支出的99.78%;项目支出2.89万元,占总支出的0.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17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93.26万元,下降6.61%,项目支出增加1.09万元,增长60.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26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比2022年减少4人,故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保险比2022年减少93.26万元,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9万元,增长60.5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2022年相比增加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09万元,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7.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9%。人均人员经费为15.16万元/年,日常公用经费为0.93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安财发〔2023〕5号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2023年生活补助。
2.安财社〔2023〕27号调剂考核为优秀嘉奖和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考核为优秀的事业单位人员嘉奖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2.17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比2022年减少4人,故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保险比2022年减少93.26万元,2023年与2022年相比增加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09万元,故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9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4万元,决算为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5%,完成年初预算的31.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4万元,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经费的审核支出,故本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3.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安宁市国内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标准执行,未超标准。2023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批,人数45人,发生业务接待费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单位执勤执法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县城管局、弥渡县城管局、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赴安宁城管局考察学习,昆明城管局到安宁考察调研背街小巷提升整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故2023年与2022年我单位均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2.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6万元,固定资产45.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概念、范畴阐述入手,针对市容管理各环节——包括灯光、户外广告、违章建筑、高层建筑、生活垃圾与粪便管理、公共厕所管理,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投融资渠道、手段等具体内容。
三、“街长制”是指:将各片区按路段划分为若干道路网格,由街道居委会主任担任道路管理街长,负责道路沿线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其本质是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进而延伸管理触角,让城市治理更有成效。
四、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6700201111
附件: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302565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