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8301000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履行党史、地方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
2.负责开展党史研究,编纂出版发行各个历史时期的党史、革命史著作,编纂出版发行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3.负责征集、整理、保存安宁市党史和地方志文献资料;负责开发利用党史、地方志文献,为党委政府提供资政辅治资料;开展党史、地方志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4.翻译和整理出版旧志,做好旧志开发利用工作。
5.负责开展党史和地方志业务培训、学术研究和工作经验交流。
6.加强地方志编修的管理工作,指导安宁市有关部门编修部门志。
7.负责指导全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市方志馆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党史发展动能
(1)提升史志工作影响力。一是以党史“七进”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到安宁一小、安宁二幼等学校宣讲史志文化,以“儒沁墨香,文脉永昌”为主题,宣传安宁名人、名物、名胜和地情文化;开展以《杨一清儒学为本的家风教育》为主题的文化宣讲,以历史文化契合家风家教宣传;到宁湖小学开展中共安宁党史宣讲等,让安宁史志文化走入青少年视野。全年共开展宣讲7场,受众800余人次。二是发挥史志文化编研组作用,开展系列史志文化活动。2023年开展了史志文化研讨会,为安宁文化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史志力量;到宁湖小学、图书馆、玉龙湾康谷等开展3场读书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品读本土诗词、爱国主义诗词、地情宣传活动等,将史志文化送入基层、送到百姓家。三是利用新媒体渠道,宣传史志文化。年初市史志办开通“史志安宁”公众号,宣传史志工作和文化,每周更新一期,共更新30期,发布文化和工作信息134条;市史志办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在“魅力安宁”公众号、乐享安宁APP上开设“人文安宁”公众号,宣传史志文化。目前已推出安宁文庙、曹溪寺、王仁求碑、太极书院等内容,点击率上万,被省级、昆明市级媒体多方转载。
(2)用活展馆资源宣传史志文化。一是构建“市、街道、村”三级方志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宁市级方志馆于2023年2月正式开馆,结合市级方志馆建设经验,积极推进街道方志馆、村史馆的建设。安宁史志文化成果依托方志馆得以全面展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2023年全市已建成1家街道级方志馆(青龙乡史馆)、3家村史馆(县街街道雁塔村村级方志馆、太平街道册娥村村级方志馆、太平街道桥头社区村级方志馆)。2023年依托安宁市方志馆开展史志文化教育,为参观方志馆单位讲解安宁方志历史5场,受众300余人。同时,进一步拓展各级方志馆功能,打造“数字史志”。将出版的志书、年鉴进行数字化录入并链接到政府网站、公众号,方便市民查阅,多角度展示方志成果,实现地情资料在线阅读,使之成为安宁“活”的百科全书。通过“市、街道、村”三级方志馆线上线下结合全方位展示安宁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变革,“以史促商”吸引更多人来访、投资和生活,增加城市的影响力,助力安宁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发挥安宁市革命历史教育展馆阵地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2023年,接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共计394场,受众6195余人,满意度达99.00%以上。
2.推进志鉴编修,传承安宁历史文脉
(1)加强对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把各单位提供稿件质量关,广泛收集体现地方社会、经济各方面发展的资料。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合理调整充实《安宁年鉴(2023年版)》部类内容,力求编纂反映时代特征,体现安宁特色的年鉴精品。
(2)指导部门志编修。工作重心下沉,深入基层调研,对《太平街道志》《应急管理志》《政协志》《摩所营村志》《安宁市地名志》等部门志的修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省、昆明市《年鉴》(2023)、《云南地名来历》等安宁部分资料编报工作。
(3)面向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发行《安宁年鉴2022》《中共安宁市委执政纪要》《杨升庵诗话安宁》等史志书籍2000余册,发挥史志书籍资政育人作用。
(4)搜集、整理、编辑、记录2022年安宁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建设安宁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及期间发生的大事、要事、首发事。完成全年大事记编纂,并按照昆明大事记收集整理要求编辑完成安宁大事记编纂上报工作。
(5)完成《康熙安宁州志》《雍正安宁州志》《宣统安宁乡土志合编》等3部旧志点校,为今后研究安宁的自然、历史、社会、人文提供重要文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科、方志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5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14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4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因基数调整增加养老保险4.26万元、医疗保险1.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6万元、住房公积金2.43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10.44万元。项目支出中减少编外人员经费4.90万元,增加专项经费和急需资金等4.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5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0万元,占总支出的92.94%;项目支出18.27万元,占总支出的7.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59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5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52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0.93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精神,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6%。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3.13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0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急需支付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方志馆书库,使我市史志编研成果得到妥善保存;
2.史志专项经费3.1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编纂《安宁年鉴》(2023年)、开展《康熙安宁州志》、《雍正安宁州志》、《宣统安宁乡土志合编》3部旧志典校工作、建设5个史志书刊阅读点、保证安宁方志馆正常运行等工作;
3.2022年度考核优秀记嘉奖及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公务员表彰奖励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优秀公务员嘉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59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8.1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93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和开展相关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1%。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4.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方志馆揭牌仪式、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共2批次,接待人次16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0.41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31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1万元、邮电费0.16万元、差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0.29万元、福利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1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5.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2023﹞30号)文件要求,我部门由安宁市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加挂“安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三、《安宁年鉴》:由安宁市人民政府主办,安宁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撰稿,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安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是系统反映安宁市情、安宁市唯一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大型年刊和地情资料工具书,集知识、信息、资料为一体,具有公报性、资料性和权威性,是社会各界认识安宁、了解安宁的一个重要窗口。
四、安宁市方志馆:安宁市方志馆是收藏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展示安宁市情、地情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近年来方志馆事业随着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的形势,随着地方志事业的不断繁荣而迅速发展。方志馆的功能定位应立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立足于地情研究,立足于方志文化传承和发展。方志馆与传统意义上的通志馆、图志局以及现代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规划馆等有所不同,承担着市情、地情研究和方志文化相关的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开发利用、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交流等功能。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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