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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347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3 16:28
名 称: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元,支出,预算,财政拨款,万元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16:28 浏览次数:2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61501000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拟定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流动、服务政策;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制度,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监督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监督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2.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

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全市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工养老保险费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计算;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变更及个人账户记账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的核定、收缴和工伤待遇补偿;负责自谋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对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及计算退休待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

3.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保费的核定、收缴、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基础生活养老费的计算;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生活养老费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与支付环节按照上级和财政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进行内部稽核;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不断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对领取基础生活养老费的人员进行生存状况调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4.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长期以来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相关工作;负责安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促进就业创业,更好地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培训、失业保险征缴、失业救济金、灵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兴安计划”等关系民生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稳就业提质量,全面落实民生政策

1)铺开招聘服务“覆盖网”,就业岗位供给侧双线发力。通过省内外劳务工作站、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广泛收集就业供求信息、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发挥基层就业阵地作用,搭载“春风行动”“千企万岗直播送岗”、人才服务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依托“昆明智慧就业平台”“乐享安宁”“安宁人社”等平台,快速将就业岗位传递给有求职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建立余缺调剂工作机制,搭建起跨地州劳务协作框架,为重点企业组织专场招聘,提供精准招聘“点对点”一站式服务。2023年累计组织线上线下“双线”招聘服务活动27场(其中线上直播招聘9场、线下招聘18场),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3万个,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2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8%

2)构建重点群体“服务网”,智慧就业提质增效上新阶。一是紧盯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起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信息库,通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模拟求职大赛、校园专场招聘活动、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等措施,服务覆盖省内重点高校及安宁驻市高校学生5万余人次,实现户籍高校毕业生服务率100%、就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78个,新增就业见习245人;落实“兴安计划”,深化政校企三方协作,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安留安就业,发放“兴安计划”工资补贴365.29万元,审核岗位开发补贴153万元,惠及毕业生逾1000人次。二是紧盯农村劳动力就业。结合安宁市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以建设“锦绣八街食用玫瑰工匠”劳务品牌为契机,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地方特色工种,2023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831人次(其中技能培训771人、引导性培训3450人、其他培训8310人、创业培训3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65人次,转移收入9,109.75万元。同时,扎实做好帮扶禄劝县、东川区、磨憨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强岗位信息共享,成功帮扶转移就业1422人。

2.围绕兜底线惠民生,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

1)实施“百企千人”行动,扩面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印发《安宁市2023年社会保险服务“百企千人”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分层级的多支安宁市社保服务“百企千人”行动先锋队。精准识别“八类”重点群体,建立了安宁市扩面增效八+N类人群参保实名库,并按月进行动态更新,以点促面,打开了安宁市参保扩面增效工作局面。2023年安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54万人,比2022年末净增1.6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4万人的104.55%。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8.37万人,比2022年末净增1.6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人数为9.75万人,其中参保缴费5.45万人,缴纳保费3,449.47万元。2023年安宁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086户,参保人数680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7400人的100.92%

2)筑牢基本民生底线,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定期待遇人员各项待遇。截至2023年12月,共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3686人,累计发放26,923.81万元;发放企业职工养老金11684人,累计发放43,896.28元;原办事处干部41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35.86万元;发放村社区离职三委干部定期待遇1553人次,累计发放离职生活补助166.41万元;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1,208.48万元;二是发放工伤支付待遇2476人次,金额3,481.00万元,享受定期待遇人数188人;三是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待遇支出共计14,070.39万元;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企业14户,发放人数313人,发放金额46.95万元;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人数2599人,发放金额426.45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发放企业1040户,发放人数40504人,发放金额1,389.75万元;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1-12月执行期间共计减免失业保险9,984.1万元;四是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增资调待工作。2023年7月调整14643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1179人,月人均增加124.23元,补发1-7月共计96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464人,月人均增加179.45元,补发1-7月共计431.63万元。

3.注重强素质促规范,激发人事人才发展动能

强化事业单位人员招引,做好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开展安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理完成32名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二是开展安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办理完成1名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三是开展昆明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驻昆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理完成1名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四是开展2023年安宁中学太平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民转公),办理完成24名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五是同意聘用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80名;六是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3名工作人员办理完成聘用手续。七是开展了安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与44名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八是促进事业单位人员流动。2023年共为149人办理调动手续,其中10人属调出市外,139人属市内调动。严格执行新聘用到街道的人员不满5年内一律不得调出的政策,确保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解除聘用合同11人(其中1人被开除并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4.突出防风险强策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从源头预防突出矛盾。分析研判三级预警平台报送的预警信息,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2023年,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84件,认定377件,不予认定9件;审查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9份,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7份;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系统新注册企业677户,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共48258份,组织企业积极申请开通并进行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做好3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截至目前,累计线上受理调处案件119件,处理信访局、市长热线、网上信访等交办件2162件,已办结2054件,办结率95%

2)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保持维权渠道畅通。二是限时办结欠薪投诉。三是建立完善全市欠薪问题(隐患)清单。四是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国企项目监管。五是坚持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机制。2023年以来,累计清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315件、省级“12333”举报投诉案件641件,电话咨询服务6800余人次,立案办结欠薪案件166件,为104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256余万元。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228份,《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9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

3.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

3.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4.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纳入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8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7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0.71万元,占总收入的9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7.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9.81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1.6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8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1.63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离退休费预算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预算增加,“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增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增加,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预算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88.18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增加,昆明市级配套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08万元,占总支出的23.59%;项目支出7,930.07万元,占总支出的76.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99.01万元,增长14.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11.10万元,下降60.25%,主要原因一是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本年度因退休、死亡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费用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3年预算时调整至项目支出列支,因此基本支出大幅度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010.11万元,增长171.5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离退休费预算增加,全市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费用预算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预算增加,“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增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增加,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预算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8.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4.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04元,占基本支出的7.52%。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9.52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59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30.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80.4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社保基金监管、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人才推荐、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数字化,处理我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并依法纠正和查处等工作,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工作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不断优化事业人员结构,提高事业人员管理水平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调剂经费6.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班教师授课费、学员证制作费等;

3.2022年度公务员考核奖励经费0.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优秀公务员嘉奖奖励;

4.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0.3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人社局机关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

5.2020至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省级奖励性补助资金1.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费、宣传费开支;

6.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11.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费、宣传费开支;

7.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3.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费、宣传费开支;

8.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018.7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19-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的培训补贴工作。

9.兴安计划专项补助补贴支出380.51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兴安见习补助、兴安计划工资补助;

10.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市级生活补助支出205.2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

11.昆明市级、安宁本级配套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支出92.1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

12.安宁本级配套公岗补贴和技能培训支出96.56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和技能培训;

13.中央就业补助支出851.51万元,用于支付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交通补贴等;

14.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支出75.85万元,用于省级见习生活补助;

15.“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支出24.10万元,用于2022年“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

16.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支出24.18万元,用于2023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支出45.04万元,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就业综合专项资金等;

18.昆明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支出5.70万元,用于2023年昆明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19.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支出9.96万元,用于2021年、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和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央财政奖励性补助;

20.实名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就业服务支出7.98万元,用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动态更新管理和就业服务;

21.春节慰问就业困难家庭支出1.00万元,用于春节期间对就业困难家庭进行慰问;

22.红星农场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资金9.70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比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测算其所应享受的待遇标准进行差额补足;

23.2022年考核优秀机关工勤人员嘉奖专项资金0.30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优秀工勤人员嘉奖奖励

24.2022年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0.75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优秀公务员嘉奖奖励

25.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专项经费5.70万元,用于高效、便捷提高社保服务产生的费用;

26.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统筹外资金4,002.3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次性待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813干部补贴)的发放;

27.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及中小学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省级补助资金4.43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补足差额到当地政府办同类人员标准;

28.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09万元,用于安宁市社保中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9.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788.40万元,用于企业独生子女费发放;

30.“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71.97万元,用于村社区“三委”干部离职生活补助;

3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支出1.2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的合理有效开支,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工作、政策宣传、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参保人应保尽保,按时足额享受待遇,使参保人员老有所养;

3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支出0.5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的合理有效开支,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工作、政策宣传、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参保人应保尽保,按时足额享受待遇,使参保人员老有所养;

33.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经费0.45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优秀事业人员嘉奖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0.9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1%。与上年相比增加1,191.67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兴安计划专项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红星农场退休教师待遇补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7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失业保险科业务经费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其它普惠性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7万元,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23%,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7万元,决算为0.5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77%,完成年初预算的6.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8.17万元,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5.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宁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本年度由于就业工作需要增加了福建来安宁劳务协作洽谈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部门下级部门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批次8人到我部门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专项指导、禄劝县人社局赴我部门对接工作、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专项整治实地检查、昆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我局检查工作,安宁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学院来安访企拓岗、福建省劳动就业相关部门来安宁市进行劳务协作,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接待其他县市区对口业务单位到安宁开展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17万元,比上年减少4.01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4.65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资产总额11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9万元,固定资产97.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社会水平支出。

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指对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61501111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