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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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
2.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3.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4.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负责辖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保键工作及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工作,承担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5.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6.设立精神科,承担精神病治疗、康复工作;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内部管理
我院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了以院长为核心的“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均有院务会讨论记录。
2.规范财务管理
我院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3.基本医疗管理工作
强化基础质量管理,开展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过失和恶性医疗纠纷报告、分级响应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未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4.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认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立完善28017人,孕产妇管理406人,新生儿访视470人,预防接种7588人次,完成6岁以下儿童体检1632人次。重性精神病管理153人,慢性病管理中高血压管理1062人,糖尿病管理310人,老年人建档2374人;发放宣传资料9206份,各类健康知识讲座12次,参加讲座人数1338人,接受咨询3381人次,更换宣传栏内容16次。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稳步进行。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与昆明市中选企业签订购销协议书。加强对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管理、监督及指导。
6.医德医风、行风建设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要求,已建立职业职权目录、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与药品供应商、医用设备和耗材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预防商业贿赂。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部门、综合科、中医科、影像科、药房收费、检验科、财务科、公共卫生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没有年初预算数,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11万元,占总收入的43.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71.44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7.2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58万元,占总收入的8.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7.08万元,增长2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98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57.70万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资金较上年增加9.82万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资金较上年增加28.45万,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8.55万元,新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72.06万元,增长34.45%;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更好地承担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门诊接诊人次、住院人次、化验室人数增加,门诊和住院医疗业务收入增长较大;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8.00万元,增长368.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拨入2023年第一批市预算内太平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计入了其他收入,但2022年没有此项收入,利息收入减少0.20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算费减少1.80万。
收入与上年对比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38万元,占总支出的75.64%;项目支出265.77万元,占总支出的24.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75万元,下降2.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97万元,增长11.48%;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4.9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5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标准调整增资、绩效工资调整、编外人员工资待遇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上年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及维修维护费。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医疗设备、电脑等固定资产。项目支出减少112.72万元,下降29.78%;项目支出减少112.72万元,基本公卫款支出较上年减少32.13万元,基药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55.38万元,在岗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减少12.65万元,卫生监督协管经费6.6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资金6.06万元2023年无拨款。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0%。人员经费支出人均8.13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9.72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76万元,用于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支出;
2.处理医疗欠费补助,支出0.06万元,用于弥补确认无法收回的病人医疗欠款;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9.80万元,主要包括卫生院和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和在岗乡村医生补贴,卫生院资金按照文件要求使用,卫生室资金经过责任科室考核后兑现;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76.14万元,按照昆财社〔2022〕70号、昆财社〔2022〕223号文件,用于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并根据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情况,进行兑现;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8.45元,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用于防疫物资采购和防疫工作开展;
6.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0.57万元,为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50%。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9万元,下降14.7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较上年减少53.94万元,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41.52万元,乡医生活补贴资金较上年减少10.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我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支出、卫生院基本药物相关支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及中医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支出;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补助和乡村医生补贴兑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没有年初预算数,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属于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没有年初预算数,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太平卫生院资产总额1,488.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99万元,固定资产62.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5.00万元,无形资产24.8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9.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差额拨款:指我们国家现在的管理体制中,划分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几大块,国家机关的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即国家机关的所有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而事业单位又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一部分非营利性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
三、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0601111
安宁市太平卫生院部门决算报表-万元单位202410210403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