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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424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3 14:16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14:16 浏览次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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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我市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目标,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提出我市中、长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协调、组织和指导规划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督、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昆明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政策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6.组织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指导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和科技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10.组织落实艾滋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2.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升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开展履约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市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全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聚力防疫情、保健康,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研究制定了《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安应疫指发)〔2023〕3号)和《安宁市第二波新冠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坚持“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全面落实优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力保障药品供应、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等“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强化预警检测,做好物资储备和新阶段感染医疗救治工作,疫情防控“迎峰转段”平稳有序。

2.千方百计抓改革、重创新,医改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深化医共体建设,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统一纳入医共体管理,医共体各医疗机构之间明确定位,差异化融合;聚力实施云南省“百县工程”,建立了临床服务5大中心、急诊急救5大中心、资源共享5大中心和高质量发展5大中心,全面推进医共体牵头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深度医防融合,构建医防融合新模式,成立了医防融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正在结合疾控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妇幼保健院纳入医供体管理和疾控机构公卫职能融入医供体改革工作。

3.驰而不息补短板、强保障,“一老一小”保障升级继续巩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成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加强6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逐步建立全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4.高位统筹抓指标、促长效,健康安宁内涵提质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其他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国家卫生县、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健康安宁2020-2030行动、 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四位一体”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市指挥部牵头抓、各部门协同抓、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抓的“1+8+N”管理体系;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每日督查、每周调度、每月召开推进会,每季度模拟测评,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一季度、二季度在昆明市“排头兵”大竞赛中,安宁市健康县城考核位列昆明市第一,新村社区打造成为安宁市级首家全民健康示范社区,建成全省首个联通基层的县级慢病管理中心,作为全省健康县城推进会现场观摩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政科、医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科、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健康促进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原因为:因2023年5月安宁市红十字会机构改革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革为参公管理单位,根据安人社通〔2023〕15号文件《关于张正美等18名工作人员转隶的通知》,原安宁市红十字会事业人员赵丽娟、杨智青、杨艳3名同志转隶至安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5,19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5.17万元,占总收入的96.1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16.89元,下降3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16.89元,下降36.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较上年减少了疫情防控类的项目经费收入3,521.14万元、增加了计划生育项目类的经费收入418.74万元、增加了乡村医生补助类项目收入144.79万元等;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5,22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3.09%;项目支出4,537.69万元,占总支出的86.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90.89万元,下降34.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8.49万元,下降19.78%;项目支出减少2,522.40万元,下降35.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减少禄脿卫生院人员经费208.00万,以前年度该费用由卫健局核算2023年由禄脿卫生院自行核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2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职业年金记实费用增加34.19万元,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缴费增多6.08万元。项目支出中减少了疫情防控类的项目经费3,521.14万元、增加了计划生育项目类的经费418.74万元、增加了乡村医生补助类项目144.79万元等增加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24元,占基本支出的7.20%。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2.20万元/年,公用经费支出人均0.95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37.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专项资金支出405.20万元,用于负担计划生育人群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

2.考核优秀记嘉奖补助资金支出0.90万元,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

3.螳川人才培育项目结项扶持经费支出5.00万元,用于安宁全民大健康信息化数据库建立及其应用人才团队项目扶持经费;

4.中秋节礼遇帮扶、慰问关爱道德模范活动经费支出0.05万元,用于中秋期间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

5.春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经费支出0.05万元,用于春节期间慰问道德模范;

6.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送温暖经费支出0.30万元,用于中秋国庆期间慰问符合标准的基层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

7.安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补助资金支出0.15万元,用于嘉奖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安宁市公务员及时奖励经费支出0.15万元,用于招商引资记功人员及时奖励;

9.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经费支出27.00万元,用于卫生系统收支审计及报表审计费用;

10.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专项经费支出6.18万元,用于卫生健康工作产生的办公耗材费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11.安宁市温泉“4.13”、青龙“5.06”森林火灾扑救经费支出8.32万元,用于医疗机构在安宁市温泉“4.13”、青龙“5.06”森林火灾扑救中产生的经费;

12.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30.39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13.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支出13.20万元,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14.2023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乡村医生提标定额补助经费支出2.40万元,用于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

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62.3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6.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1.09万元,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与包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                       

17.艾滋病防治经费支出4.38万元,用于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工作;

18.疫情防控上级补助经费支出134.55万元,用于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

19.疫情防控本级补助经费支出72.95万元,用于疫苗接种补助、疫情指挥部运转等费用;

20.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上级补助资金支出318.04万元,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21.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本级补助经费支出136.07万元,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22.爱卫、国卫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7.36万元,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经费;

23.无偿献血营养品补贴及业务经费支出40.20万元,用于无偿献血营养品费用;

24.健康城市、创建健康细胞经费支出52.26万元,用于健康城市创建经费;

25.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第九批)专项资金支出150.00万元,用于临床药学中心建设经费;

26.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费;

27.计划生育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354.17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生育支持等;

28.农业人口失独家庭节日慰问专项经费支出37.35万元,用于农业人口失独家庭春节、中秋慰问;

29.计划生育类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支出1,285.16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生育支持等;

30.安宁市干部职工疗养经费支出29.84万元,用于干部职工疗养费用;

31.春节和敬老节特殊困难老人慰问经费支出1.68万元,用于特殊困难老人春节、敬老节慰问;

32.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00.00万元,用于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33.安宁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出100.00万元,用于禄脿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1.1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7%。与上年相比减少2,890.89万元,下降36.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类的项目经费3,521.14万元、增加了计划生育项目类的经费418.74万元、增加了乡村医生补助类项目144.79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6.10万元,城镇低收入人群临时救助405.2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2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管理491.64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5.9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676.6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029.19万元、各项卫生健康支出77.6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万元,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2万元,决算为1.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65%,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35%,完成年初预算的61.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22万元,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42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产生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在当年及时报销,同时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22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4万元,增长18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3.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2023年度进行报销,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接待人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各业务科室下乡对各卫生院进行工作考核以及到昆明参加会议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督导检查中的接待餐费用、考察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9万元,增长28.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49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4.25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福利费6.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7.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84.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12万元,固定资产17.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50.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医共体:医疗共同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形成一个医疗体系,最大化发挥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共体是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是当前就医的新兴模式。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2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0101111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102304045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