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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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我市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目标,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提出我市中、长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协调、组织和指导规划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督、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昆明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政策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6.组织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指导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和科技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10.组织落实艾滋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2.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升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开展履约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市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全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聚力防疫情、保健康,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研究制定了《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安应疫指发)〔2023〕3号)和《安宁市第二波新冠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坚持“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全面落实优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力保障药品供应、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等“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强化预警检测,做好物资储备和新阶段感染医疗救治工作,疫情防控“迎峰转段”平稳有序。
2.千方百计抓改革、重创新,医改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深化医共体建设,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统一纳入医共体管理,医共体各医疗机构之间明确定位,差异化融合;聚力实施云南省“百县工程”,建立了临床服务5大中心、急诊急救5大中心、资源共享5大中心和高质量发展5大中心,全面推进医共体牵头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深度医防融合,构建医防融合新模式,成立了医防融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正在结合疾控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妇幼保健院纳入医供体管理和疾控机构公卫职能融入医供体改革工作。
3.持之以恒强基础、固根本,基层能力显著提升。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八街、禄脿、县街、金方四家卫生院(社卫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八街、禄脿、县街、连然四家卫生院(社卫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医共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统筹上级医院专家下沉基层,成立基层专家工作站38个,选派专业能力较强的7名优秀医生担任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以强扶弱,基层整体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研究制定《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充分发挥市医共体系统性作用,并通过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提高获证资格补助等方式提升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
4.坚定不移出实招、求实效,公共服务质量提高。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09717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63.72%。老年人健康管理29188人,老年人规范管理率62.10%;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7.67%,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6.6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74%,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为96.30%,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为96.17%。孕产度系统管理率健康管理率96.80%,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0‰;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18个;共签约150623人,履约人数150594人,履约率99.98%,履约总次数748679次,人均履约次数4.97次;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1907人,报告患病率3.95‰,规范管理率91.66%,规律服药率 79.08%,面访率93.76% ,体检率94.34%。
5.驰而不息补短板、强保障,“一老一小”保障升级。继续巩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成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加强6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逐步建立全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6.高位统筹抓指标、促长效,健康安宁内涵提质。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其他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国家卫生县、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健康安宁2020-2030行动、 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四位一体”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市指挥部牵头抓、各部门协同抓、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抓的“1+8+N”管理体系;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每日督查、每周调度、每月召开推进会,每季度模拟测评,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一季度、二季度在昆明市“排头兵”大竞赛中,安宁市健康县城考核位列昆明市第一,新村社区打造成为安宁市级首家全民健康示范社区,建成全省首个联通基层的县级慢病管理中心,作为全省健康县城推进会现场观摩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政科、医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科、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健康促进科。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安宁市妇幼保健院;
4.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6.安宁市中医医院;
7.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8.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
9.安宁市草铺卫生院;
10.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11.安宁市禄脿卫生院;
12.安宁市太平卫生院;
13.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安宁市妇幼保健院;
4.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6.安宁市中医医院;
7.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8.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
9.安宁市草铺卫生院;
10.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11.安宁市禄脿卫生院;
12.安宁市太平卫生院;
13.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纳入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9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3人(离休0人,退休643人)。
年末其他人员150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2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部门自有资金开支人员66人。
车辆编制42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收入合计171,16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7.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1,043.8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3.1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529.50万元,占总收入的29.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13.31万元,下降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40.79万元,下降24.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1,360.79万元,增长14.26%;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533.30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卫健较上年减少各类项目经费2,916.88万元,第一人民医院减少专项债收入等收入8,524.00万元,金方社卫、连然社卫、禄脿卫生院新增填报收入2,915.89万元;事业收入增加主要是因疫情放开,患者增加,医院及各卫生院就诊人员增加,收入相应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债务预算收入及停车场收入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7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19.64万元,占总支出的91.15%;项目支出15,205.84万元,占总支出的8.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89.28万元,下降1.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08.27万元,增长6.25%;项目支出减少12,197.55万元,下降44.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员成本等增加2,308.23万元,八街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进度款、药品支出、绩效工资等增加1,134.52万元,禄脿卫生院新增填报基本支出835.19万元,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填报基本支出2,514.22万元,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填报基本支出1,452.48万元。项目支出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债补助、安宁市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补助资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设备补助资金等减少8,756.30万元,中医院各类项目支出减少1,054.9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519.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3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8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91%。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1.46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23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05.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3.7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死亡抚恤项目支出14.2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临时救助项目支出405.20万元,用于负担计划生育人群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80.54万元,用于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送温暖、各项考核奖励、内部审计、螳川人才,高层次人才相关费用等;
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8.32万元,用于医疗机构在安宁市温泉“4.13”、青龙“5.06”森林火灾扑救中产生的经费;
5.处理医疗欠费项目支出1.65万元,用于义诊和病人欠费相关费用;
6.其他公立医院项目支出377.59万元,用于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产生的经费;
7.乡镇卫生院项目支出49.42万元,用于草铺卫生院搬迁费用;
8.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735.40万元,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支出43.78万元,用于疾控中心流感疫苗接种者血清学调查、云南省健康预期寿命的现状研究、业务用房运行维护等;
10.卫生监督机构项目支出1.24万元,用于卫生行政许可工本费和卫生监督监测经费、卫生监督员制服经费等;
11.妇幼保健机构项目支出487.21万元,用于新冠疫苗接种补助、两癌筛查经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等;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016.43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93.84万元,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与包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国家级流感监测、新冠肺炎病原学监等;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2,504.10万元,用于用于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疫苗接种补助、疫情指挥部运转、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
15.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667.71万元,用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新冠肺炎疫苗财政补助等;
16.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支出61.32万元,用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2,676.69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生育支持等;
1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目支出29.84万元,用于安宁市干部职工疗养;
19.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60.00万元,用于对医疗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和改造,实现医疗资源的智能化管理,提高医疗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提升患者体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20.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支出18.43万元,用于春节和敬老节特殊困难老人慰问、中医院疗护试点工作;
21.其他卫生健康项目支出461.21万元,用于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等;
2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74.71万元,用于太平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中医院春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款补助资金、草铺政府性投资项目补助资金;
23.城市建设项目支出436.97万元,用于八街卫生院异地新建工程及市一院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8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65%。与上年相比减少5,890.21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减少安宁市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项目等支出2,956.73万元,中医院减少各项支出1,170.86万元,县街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等支出减少304.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2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管理、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各项公共卫生事务、计划生育事务、医院药品采购、医用耗材采购、后勤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八街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中医院办公设备购置及房屋建筑物购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万元,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2万元,决算为8.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2%,完成年初预算的7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完成年初预算的24.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万元,支出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2万元,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产生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在当年及时报销,同时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1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3.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健本级2022年度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2023年度进行报销,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接待人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各单位下乡对各卫生院进行工作考核以及到昆明参加会议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督导检查中的接待餐费用、考察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5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资产总额186,41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530.81万元,固定资产108,679.0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5,955.21万元,无形资产2,927.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17.8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41.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98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234.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2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年末其他人员共1505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25人,年末遗属14人,剩余66人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医共体:医疗共同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形成一个医疗体系,最大化发挥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共体是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是当前就医的新兴模式。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2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