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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10-91425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3 14:19
名 称: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14:19 浏览次数:15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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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食品与药品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村医的培训;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医疗工作

1)加强医德医风、行风建设;

2)配合完成医共体各项整合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3)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改善住院条件

4)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通过聘请上级专家、“医博士”远程教育、本院职工自行准备课题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工作。2023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继续教育工作覆盖率达100%,学分审验合格率达100%

5)药品购销执行“两票制”及备案采购制,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55%及以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率55%。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对辖区内的各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加强管理,工作任务达标;

2)传染病疫情报告:无漏报;

3)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

4)计划免疫工作达标。

3.妇幼保健工作

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规范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中医科、口腔科、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B超室、公共卫生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四、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26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72万元,占总收入的45.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73.7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7.4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1.31万元,占总收入的7.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2.24万元,增长2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86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人员经费补助增加27.1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药物补助减少16.36万元,心脑血管救助站补助资金减少4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减少37.50万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增加25.90万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452.12万元,增长72.73%。主要原因是二类疫苗收入增加243.69万元,2023年收到3年疫情防控期间核酸采样收入60.40万,病人增加致使门诊收入增加77.98万元,住院收入增加70.05万,导致事业收入增加452.12万元。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0.98万元,增长167.38%。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根据政策办理的500.00万元5年定期存款于2023年产生利息收入100.75万元,活期存款利息增加0.23万元,导致其他收入增加100.98万元。

收入与上年对比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98万元,占总支出的85.45%。;项目支出299.42万元,占总支出的14.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1.62万元,增长19.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9.41万元,增长61.44%。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08.91万元,其中:编内职工调整工资标准并补发增资部分7.92万元,五险两金保险支出因社保核定补缴前几年的较上年增加11.34万元,调整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待遇112.80万元,使用专用奖励基金发放2022年终考核奖76.85万元;(2)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6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一门诊、住院病人量大幅增加,药品支出增加297.99万元,卫生材料增加30.68万元;其二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资本性支出131.83万。项目支出减少327.79万元,下降52.26%;减少较大的原因是:(1)2023年公共卫生支出较上年减少231.68万,原因是2022年实行预拨给乡村医生,而2023年的未预付,且下半年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需在2024年审核完成后才拨付。(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包含药品补助、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99.95万元。(3)其他的项目支出增加3.8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支出与上年对比图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8.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0.13万,占基本支出的50.04%。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2.10万/年公用经支出人均9.72万/年。占比图如下: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42万。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具体开支项目是: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护、乡村医生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病媒生物防治、PMTCT工作防治等公共卫生支出184.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1.55%;

2.卫生院及下属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支出54.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27%;

3.乡村医生生活补助26.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4%;

4.心脑血管救助站补助资金支出28.64万占项目支出的9.57%;

5.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2.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6%;

6.中医药发展补助支出、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送温暖经费等其他经费支出2.13万占项目支出的0.71%。

占比图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8.5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68%。与上年相比减少304.93万,下降25.77%主要原因是基本人员经费补助支出增加22.85万元;2023年公共卫生支出较上年减少231.68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包含药品补助、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99.95万元,其他的项目支出增加3.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财政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补助支出548.02万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护、乡村医生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病媒生物防治等公共卫生支出184.29万元,卫生院及下属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支出54.71万乡村医生生活补助26.78万元,心脑血管救助站补助资金支出28.64万中医药发展补助支出、救助困难职工及劳模送温暖经费等其他经费支出2.13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院不属于机关单位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94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7.44万元,固定资产217.8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9.4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差额拨款:指我们国家现在的管理体制中,划分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几大块,国家机关的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即国家机关的所有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而事业单位又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一部分非营利性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

三、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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