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2)字第09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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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用(2012)字第0909号,土地使用权人为云南朗明印务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7637.8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书编码为022065914。
该宗土地由云南朗明印务有限公司于2012 年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核实,该宗地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长坡社区,不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属昆明市西山区管辖范围。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属地登记原则,“飞地”由不动产所在的行政管辖地(飞入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为协助权利人及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现依法注销安国用(2012)字第0909号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