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06)字第021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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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王琨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昆钢新村小区13幢1单元313号《国有土地证书》一本,证载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陈文友;
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06字第02152号;
证书编号:007946652;
土地用途:住宅;
使用权类型:划拨;
使用权面积:10.98;
终止日期:/
现持证人申请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安国用2006字第02152号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见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反映。逾期即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