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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1-951731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5 09:28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28 浏览次数:33
字号:[ ]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罗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大厦11楼1102室;邮编:650300;联系电话:0871-686886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照《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紧紧围绕安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关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4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主动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8、应急预案2条、公示公告7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4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6行政执法19条。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类事项10条、行政处罚类事项82条、行政征收类事项2条、行政检查类事项3条、行政确认类事项3条、行政奖励类事项4条、行政备案类事项38条、公共卫生服务事项8条。

另通过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宁”发布原创和转载信息4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涉及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由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落实执行审查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对拟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后予以公开,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主要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健康安宁”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相结合,积极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共计70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安宁市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滞后性,及时主动发布政策解读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新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原创度不高三是公开信息表述准确性、清晰性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医疗卫生相关政策、重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大新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推送力度,积极转发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的学习,严格审核把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