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
发布时间:2025-02-06 15:33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逃避超限检测 | 易门六街恒远货运部 | 云昆安宁交罚【2025】0019号 | 经查明,易门六街恒远货运部(个体工商户)用其所有的云F80056(车头)、云FB350挂(尾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水泥管从玉溪市易门县六街镇至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工地,于2025年01月07日18时50分途经G245(巴金线)K1656+800m处货车超限检测车道时因担心超限运输行为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采取骑实线行驶的方式使左侧轮胎避开称重感应装置;并且存在使用违法安装的强光灯干扰监控摄像头的行为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六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罚款8000元 | 2025-2-6 |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