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5字第020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14:36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董国执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云2504执135号之二;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云2504执135号之二。董国申请位于安宁市太平镇奥林匹克记者村.尚峰商住小区41幢33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何云龙;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15字第02052号;证书编号:023496168;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5.44平方米。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安国用2015字第020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