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体育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安宁教育跨越式发展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宁市教体局认真对照《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清单,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并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梳理出26项。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安宁市教体局“一站式”服务暖民心。为构建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教育行政服务体系,给广大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安宁市教体局集中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解决办事群众往返次数多、花费大、耗时长的问题,让群众体验到了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
“一站式”服务大厅采用“线上线下”并行审批的服务模式,集教师学生各项福利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审批、用章用印及证书发放等功能于一体,“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大大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打造有品质、有温度的安宁教育。
截至目前,2024年教体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开展“一把手”走流程5次,以普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角色亲身体验群众在办理有关教育方面事项的便捷程度,切实为教育服务把脉就诊,不断提升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以高质量服务助推安宁市教育体育发展。
4.探索推行极简审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教体局配合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已下放的、合并的、保留的和近三年未做出审批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沟通,避免错项、漏项,目前教体局实际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教体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5.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各级政府要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建立“两库、一单、一细则、一方案”并抓好落实。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教体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执法。合理调配和充实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
按照“双减”政策的相关要求,从2021年10月份开始,安宁市教体局已停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
教体局已完成“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称“两库一清单”)的建立,截至目前,在库检查人员8人,实施随机抽查事项5项。通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与“双减”政策的有机结合,使教体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截止目前,教体局配合云南省教育厅、安宁市民政局、安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规范、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公办中小学校园安全的检查工作,并已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中完成录入、对外公开。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教体局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法制科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清单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保证行政执法过程有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旨在严格规范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保障群众监督的权益,严格教体系统执法工作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要求,推动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能力。
7.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聘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为教育体育系统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园)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法律顾问参与协助修改教育体育系统签署的重要法律文书;为教育体育局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园)依法行政、依法执教提供有力保障,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同时,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法律从业人员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为学校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对涉及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各个层面人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进行采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切实明确业务工作部门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了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在实际工作中,教体局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的,我们及时请教司法局法制办。同时,教体局还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文件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并且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鉴于各科室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现状,我局综合办公室主动服务,及时加强信息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各科室开展规范化文件清理工作,对科室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认真地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此外,还对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截止2024年12月,教体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教体局无规范性文件,其他以教体局名义下发的文件都是阶段性工作的一般通知和安排,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终止。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完成情况:安宁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制度,对事关教育体育改革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组织听证。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做到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不上会提交讨论。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行政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教体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教体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素质,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育体育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对行政执法实操培训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政效能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另外,教体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全市师生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完成好教体局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按照工作要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执法数据填报,协同推进《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推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强化各相关科室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自查自促等形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推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体局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完善。加强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化管理。教体局已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内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等信息的录入和完善。并且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采取邀请专家、执法机构专业人员到我局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局机关各业务处室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指导,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1—12月份,组织市教体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不少于4学时,通过全员在线学习,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二是目前教体局共有11名行政执法人员。安宁市教体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每月都派出2名“昆明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员”,深入到市域内各培训机构,对培训构安全管理及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并在周末及节假日派出教育科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学校包保人员,对校外培训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再次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执法人员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证件。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督促使用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文书符合标准。同时,及时将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行发展教育事业、提供教育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要切实履行教育事业管理和行业监管的法定职责,承担起教育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权力。二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三是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制。积极推动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教育行政执法程序机制。加强对各类办学主体办学活动的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益。完善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细化教育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精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开展。根据昆明市委依法治市办、昆明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具体措施》(昆治市办〔2022〕4号)的通知要求,按照《昆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安宁市教育体育局以最大限度维护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落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平安、防风险、促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到昆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全力化解风险隐患,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教体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等情况。
6.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其他具体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截止2024年12月,教体局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教体局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教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载体,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目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教体局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前后都设立了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全年未接到群众对教体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4.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办统一部署,完成了涉及教体局10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共26项行政事项的目录确定工作,各事项经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后已在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2024年1月至12月,教体局已通过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信息132余条,其余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学生入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校开展各项活动等信息112条,“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9条。
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按要求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教体局按照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及时要求学校指定专门负责的老师在学校教职工QQ群宣传并安排好各校全体教职工完成“办事通”APP的下载、安装、注册以及实名认证工作,同时也安排各校全体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平台宣传家长下载安装“办事通”APP,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安宁市教体局严格监管责任,坚持以推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互联网+监管”工作为重点,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力教育监管效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主动认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监管事项目录,按期动态调整完成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坚持检查人员、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应录、尽录”,确保“互联网+监管”系统中信息完整、数据充足。组织1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常态学法考法,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对照规范标准和流程,保障抽查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同时,坚持包容审慎开展行政执法,与教育、指导、防范相结合,教育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强化工作高效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善电子执法档案管理,推动执法文书电子化、标准化,统一归集执法数据信息。
(九)保障措施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切实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过程抓推进、抓督察、抓考核、抓落实。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使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法治创新、监督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已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次。组织全教体系统德育副校长、普法专干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培训会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1次,教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2次。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对标对表《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和自检自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宣传、氛围营造。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跟踪评估,加大教体系统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完成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完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等法治督察工作报告的报送。
3.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教体局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一是教体局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教体系统学法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遵守、每年按要求完成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教体局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必修清单)》《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选修清单)》,局领导认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贯彻落实学习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由办公室牵头,在局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四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进行学习,加强解读,让法治观念深入全体机关干部的脑海里,提升法治意识,促进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五是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进行督促落实到位。六是认真做好党政主要领导专题述法工作,按时完成述法工作和述法报告的报送。
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一是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参加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个法治建设工作业务培训会。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治度》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学生管理、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学习培训,并向全教体系统的干部职工、师生、家长发放了《安宁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大大提高了教体系统对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法治教育的学习活动氛围。在市教育体育局公共区域设置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宣传与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内容;同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网络、互教通、微博、微信等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等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通力协作,与安宁市文旅局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常态化监管,严肃科学有序组织开展“校外减负”工作。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范围,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立即停课,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违法违规培训。五是法律顾问工作对提高教育体系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提高依法执政的服务质量等均有重大意义,部门法律顾问是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潮流,是值得肯定和付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7月正式受聘担任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法律顾问,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提供2024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由该律所王东律师作为安宁市教体系统顾问律师。该律师事务所在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法治服务建设工作上均按期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并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安宁市教体系内全体教职员工提供服务,为实现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发展贡献力量。
6.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构筑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开辟普法宣传新渠道。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便捷优势,利用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园)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日常法治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各校(园)特点和服务对象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教体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以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各学校采取印发宣传单、出板报、校园广播、校报校刊、办专栏、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形式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效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实现法治宣传走进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里。
二、亮点工作
安宁市教体局认真落实开展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是立足主渠道,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常规工作。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安宁市各学校(园)在抓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过程中,重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抓住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坚持有任课老师,课时有保障;努力使法治教育深入课堂、贴近生活,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二是坚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内容和创新方法。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公民素质教育、维护青少年权益、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走进“安宁市法治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安宁市法治教育培训基地采用大量高科技手段,将互动多媒体等现代声光电技术融入多项展示环节,是集成果展示、科普教育、寓教于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普法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宣传与青少年群体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横向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法治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生力军,市教体局一直非常重视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加强与安宁市政法委、职教园区管委会、司法局等部门联系,调整、充实、足额配备全市各中小学校外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全覆盖,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
三、存在问题
教体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强化。教体系统虽从各个层面开展了学法、用法及考试活动,但个别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仍然较淡薄,思想意识存在偏差,从而会出现与其身份及职业不相吻合的行为,破坏了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形象,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教育力度。
二是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目前的监管侧重于“亡羊补牢”式事后监督,其“防微杜渐”作用难以得到真正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围绕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依法治教水平。
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加强教体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进一步提高队伍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规范办学行为。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识,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引导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内涵发展。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全系统干部、教师、学生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