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1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民政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民政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50个,预算总额122,764,299.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4项,预算金额共计 5,599,699.00 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民政局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1,115,029.00 | |
2 | 安宁市民政局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88,342.00 | |
3 | 安宁市民政局 | 社会保障缴费 | 654,984.00 | |
4 | 安宁市民政局 | 住房公积金 | 186,804.00 | |
5 | 安宁市民政局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7,200.00 | |
6 | 安宁市民政局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15,000.00 | |
7 | 安宁市民政局 | 公务交通补贴 | 104,400.00 | |
8 | 安宁市民政局 | 一般公用经费 | 178,180.00 | |
9 | 安宁市民政局 | 工会经费 | 4,320.00 | |
10 | 安宁市民政局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449,100.00 | |
11 | 安宁市民政局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38,820.00 | |
12 | 安宁市民政局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1,335,000.00 | |
13 | 安宁市民政局 | 其他财政补助人员 | 160,000.00 | |
14 | 安宁市民政局 | 其他人员生活补助 | 2,520.00 | |
合计 | 5,599,699.00 |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36项,预算金额共计117,164,60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民政局 | 城镇、农村临时救助经费 | 2,850,000.00 | |
2 | 安宁市民政局 | 孤儿及弃婴弃童基本生活费本级配套补助经费 | 150,816.00 | |
3 | 安宁市民政局 | 婚姻登记及档案管理专项经费 | 130,000.00 | |
4 | 安宁市民政局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4,368,000.00 | |
5 | 安宁市民政局 | 春节和敬老节慰问及宣传、会议、培训等经费 | 78,800.00 | |
6 | 安宁市民政局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6,160,000.00 | |
7 | 安宁市民政局 | 殡葬管理补助经费 | 5,001,400.00 | |
8 | 安宁市民政局 | 低收入人群意外伤害险经费 | 210,000.00 | |
9 | 安宁市民政局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补助经费 | 15,552,000.00 | |
10 | 安宁市民政局 |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11 | 安宁市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资金 | 4,767,400.00 | |
12 | 安宁市民政局 | 市委、市政府春节、中秋慰问救济对象补助资金 | 3,200,000.00 | |
13 | 安宁市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1,990,000.00 | |
14 | 安宁市民政局 | 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资金 | 69,300.00 | |
15 | 安宁市民政局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 | 5,000.00 | |
16 | 安宁市民政局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经费 | 300,000.00 | |
17 | 安宁市民政局 | 养老机构建设、消防、运营、评估及护理人员补助资金 | 3,273,487.00 | |
18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慈善会管理补助经费 | 50,000.00 | |
19 | 安宁市民政局 | 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 11,592.00 | |
20 | 安宁市民政局 | 社会组织管理评估经费 | 20,000.00 | |
21 | 安宁市民政局 | 未成年人保障经费 | 147,610.00 | |
22 | 安宁市民政局 | 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专项经费 | 116,640.00 | |
23 | 安宁市民政局 | 昆明西郊殡仪馆运行补助经费 | 3,000,000.00 | |
24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60至79周岁老年人最低生活补助经费 | 28,227,840.00 | |
25 | 安宁市民政局 | 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 | 3,875.00 | |
26 | 安宁市民政局 | 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补助资金 | 12,805,200.00 | |
27 | 安宁市民政局 | 农村原大队干部补助资金 | 271,440.00 | |
28 | 安宁市民政局 | “两案人员“补助专项资金 | 89,000.00 | |
29 | 安宁市民政局 | 民政事业专项经费 | 181,800.00 | |
30 | 安宁市民政局 | 民政事务补贴资金 | 991,200.00 | |
31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安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 | 186,000.00 | |
32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民政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安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 | 560,000.00 | |
33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救助帮扶信息化平台运营维护)资金 | 40,000.00 | |
34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 | 7,853,400.00 | |
35 | 安宁市民政局 | 2025年第一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13,930,000.00 | |
36 | 安宁市民政局 | 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 | 272,800.00 | |
合计 | 117,164,600.00 |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明确
项目预算资金的测算未见每条测算明细都有资金测算过程或者合理可行的测算方法、测算标准;预算系统中仅上传了相关测算依据的文件;对相应的项目进行了明细分类;但是未对各个明细进行逐条测算过程进行体现和上传系统;也未提及各条的测算依据是否合理和完整。
(二)项目年度预算目标设置目的性不强
项目项目“城镇、农村临时救助经费”、“婚姻登记及档案管理专项经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殡葬管理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的细化性中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相一致。对于指标构建的指导性意义不大。
(三)项目绩效指标和评分体系设置不完整
1、项目“城镇、农村临时救助经费”绩效指标的评分体系设计不合理(设立指标合计未见分数;总分应为100分);绩效指标扣分规则设计不合理,只提到不达标扣分,但是底线不清晰,不利于后期进行评分;相关的绩效指标均未列出数据来源;绩效指标的评(扣)分标准并不完整,不利于后续评价。项目“孤儿及弃婴弃童基本生活费本级配套补助经费”绩效指标的评分体系设计不合理(设立指标合计未见分数;总分应为100分);绩效指标年度预算目标中有40名孤儿设立的指标确实32名前后矛盾,不利于后期进行评分;相关的绩效指标均未列出数据来源,绩效指标的评(扣)分标准并不完整,不利于后续评价。
2、项目“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资金”绩效指标的评分体系设计不合理(设立指标合计未见分数,总分应为100分);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未进行详细概述,不利于后期进行评分;相关的绩效指标均未列出数据来源,六十年代精减人员40%定期定量救济报三分之二医疗费未进行量化绩效指标的评(扣)分标准并不完整,不利于后续评价。
(四)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项目初审过程所有项目均未上传与项目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未上传预算单位针对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或者工作方案,以及项目均未按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申报过程中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虽后续资料补充时已补充提交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但资料准备的不齐全、不及时会加大预算编审工作的重复性。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0.22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14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 5,599,699.00 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36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0个,涉及的预算金额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31个其预算总额为74,889,26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5个,其预算总额为42,275,340.00元。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项目立项依据的时效性
加强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
(二)重视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预算单位细化预算资金分类,积极准备预算资金测算依据,重视测算过程;及时上传测算数据所依据的数据来源以及文件资料政策,做到测算可查、测算可复核、测算过程清晰。
(三)强化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的编制
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四)做足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加强项目管理基础工作
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系统中绑定的文件尽量为与项目相关更能体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上传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绑定依据。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民政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咨字[2025]2011000512号审核报告之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