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51个,预算总额130,567,254.13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39项,预算金额共计36,313,657.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2,306,930.00
2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社会保障缴费 868,040.00
3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 395,160.00
4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9,200.00
5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15,000.00
6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公务交通补贴 190,800.00
7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一般公用经费 246,890.00
8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工会经费 8,280.00
9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895,200.00
10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12,825,000.00
11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公务接待费 5,400.00
12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100,846.00
13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38,820.00
14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5,700,759.00
15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保障缴费 2,242,660.00
16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住房公积金 963,300.00
17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600.00
18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75,000.00
19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一般公用经费 529,570.00
20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工会经费 21,960.00
21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2,368,020.00
22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公务接待费 9,200.00
23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1,871,008.00
24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社会保障缴费 809,928.00
25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6,800.00
26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住房公积金 290,508.00
27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一般公用经费 188,620.00
28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工会经费 5,760.00
29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621,120.00
30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6,000.00
31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320,000.00
32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626,646.00
33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社会保障缴费 304,134.00
34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住房公积金 97,548.00
35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1,600.00
36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15,000.00
37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一般公用经费 61,450.00
38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工会经费 1,800.00
39 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194,100.00
合计 36,313,657.00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12项,预算金额共计94,253,597.13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社会保障缴费经费 446,000.00
2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经费 292,000.00
3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经费 610,056.00
4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住房公积金经费 150,000.00
5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一般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99,300.00
6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 7,160,000.00
7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11,472.00
8 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11,472.00
9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36,420.00
10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环卫日常工作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6,366,224.00
11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77,840,000.00
12 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环卫日常工作运行维护专项资金 1,230,653.13
合计 94,253,597.13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目的性不强
总体目标和预算目标设置内容完全一致,如安宁市公园管理站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和预算年度目标均为“按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经费956元/人/月标准发放,做好基本民生工作,确保部门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对两个目标没有做出明确的区分。
(二)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填写不规范
1、评(扣)分标准不明确。如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的环卫日常工作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评(扣)分标准为“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扣分”,未对各项指标总分和扣分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利于后续的考核评分。
2、指标值数据来源不合理。如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的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项目,满意度指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职能”,应为问卷调查等方式。
(三)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
初期系统中未上传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或实施计划、项目相关的财务制度或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或项目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新增项目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93.17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39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36,313,657.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12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7个,涉及的预算金额86,597,356.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5个,其预算总额为7,656,241.13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0个,其预算总额为0.00元。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细化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
明确总体目标和预算年度目标之间的差别,对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区分。在立项时,应确定大方向、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依据文件分析重点工作、决定先后顺序,让预算年度目标更加清晰明了,工作目标及内容更加详实,能够让预算年度工作有明确的方向。
(二)规范绩效指标的编制工作
规范绩效指标各项目的填列,通过具体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予以细化、量化,减少绩效指标值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指标应具体、明确、可衡量,避免模棱两可或抽象不清的内容。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如以前年度的数值、平均趋势、类似项目的先进水平、行业标准、政策规定等,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实施进展,预计投入的资金规模,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将绩效指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能够明确、有效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对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视,做好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
建议完善并及时上传项目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方案、财务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的管理性文件,对于新增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形成并上传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