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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3-96964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20 14:13
名 称: 安宁市统计局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统计局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14:1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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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3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统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统计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21个,预算总额9,205,051.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2项,预算金额共计6,748,051.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宁市统计局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1,192,116.00


2

安宁市统计局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1,867,841.00


3

安宁市统计局

社会保障缴费

1,087,600.00


4

安宁市统计局

住房公积金

493,044.00


5

安宁市统计局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6,400.00


6

安宁市统计局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15,000.00


7

安宁市统计局

公务交通补贴

100,800.00


8

安宁市统计局

一般公用经费

281,710.00


9

安宁市统计局

工会经费

10,440.00


10

安宁市统计局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425,520.00


11

安宁市统计局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360,000.00


12

安宁市统计局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737,580.00



合计

6,748,051.00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9项,预算金额共计2,457,00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宁市统计局

“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

483,000.00


2

安宁市统计局

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

1,600,000.00


3

安宁市统计局

劳动力调查经费

60,000.00


4

安宁市统计局

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经费

14,000.00


5

安宁市统计局

法律顾问经费

8,000.00


6

安宁市统计局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60,000.00


7

安宁市统计局

《统计年鉴》及《安宁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印刷经费

51,400.00


8

安宁市统计局

统计法及统计开放日宣传经费

10,000.00


9

安宁市统计局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170,600.00



合计

2,457,000.00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

1、部分项目立项没有提供补充资料如立项批复、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专家论证意见、基建工程概算等资料,可能会影响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并未提供上述补充资料。

2、部分项目立项没有明确2025年度资金的支付。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统计法及统计开放日宣传经费”为经常性项目,项目资料并未明确资金安排界限,导致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预算与实际执行相脱节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

部分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统计年鉴》及《安宁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印刷经费”,该项目在本级项目测算表中阐述了资金测算依据及说明为“共200本,每本200元。200×200=40000元”,项目资金并未明确测算所依据的文件,且未见项目资金测算过程或者合理可行的测算方法、测算标准。

(三)绩效目标设置和绩效指标设置目的性不强

1、部分项目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相一致都为“第五次经济全国经济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坚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得决策过程变得复杂,难以做出有效的战略选择。

2、部分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不清晰,不利于实际执行。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设置的数量指标,评扣分标准为“调查指导员30人,调查员30人”, 第一没有明确的标准来界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得满分、什么情况下会扣分或不得分。例如,是否要求所有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必须全职参与项目?还是允许兼职但需投入特定时间?第二仅仅规定了人数,但没有提及如何评估这些人员的工作质量。例如,调查指导员的指导效果、调查员的调查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都没有相应的评分依据。

3、部分绩效指标细化分解不足,使得评估工作成果变得主观和模糊。例如:安宁市统计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效益指标细化分解不足,只设置了社会效益指标,缺少了可持续影响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影响组织持续改进和优化的能力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9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12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6,748,051.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9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1个,涉及的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8个其预算总额为857,00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0个,其预算总额为0.00元。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项目资金立项的充分性

1、明确立项依据可以深入研究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划,确保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和发展要求。如政府投资类项目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专项发展等规划。依据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判断项目是否属于该部门的职能范畴,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或越权立项的情况。

2、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可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预测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同时,考虑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确保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3、完善立项程序可以规范申报流程明确项目申报的条件、要求和流程,要求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从不同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深入评估。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并根据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和完善加强审批管理: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透明和规范。对于重大项目,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和决策质量。

(二)重视项目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资金测算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应该有明确的记录,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追溯责任,确保责任人明确。可以采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和工具进行资金测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定期更新资金测算,以反映项目进展和市场变化,保持测算的时效性。培训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提高他们的财务意识和资金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资金测算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审核和批准流程,确保资金测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鼓励开放和诚实的沟通,让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对资金测算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测算过程

(三)强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编制

1、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

2、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最后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咨字[2025]2011000532号审核报告之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