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4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19个,预算总额70,903,203.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2项,预算金额共计53,780,203.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7项,预算金额共计17,123,00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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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
1、部分项目立项没有提供补充资料如立项批复、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专家论证意见、基建工程概算等资料,可能会影响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例如: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并未提供上述补充资料。
2、部分项目立项没有明确2025年度资金的支付。例如: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已购林政执法制服及标识采购经费”为经常性项目,项目资料并未明确资金安排界限,导致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预算与实际执行相脱节,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
部分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例如: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该项目在本级项目测算表中阐述了资金测算依据及说明为“县级承担保费”,并未明确项目资金测算所依据的文件,且未见项目资金测算过程或者合理可行的测算方法、测算标准。
(三)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目的性不强
1、部分项目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例如: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林业和草原病虫害监测防治专项经费”项目总体目标为“做好安宁市境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预算目标为“做好2025年安宁市境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具有同质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得决策过程变得复杂,难以做出有效的战略选择。
2、部分绩效指标评扣分标准不清晰,使得评估工作成果变得主观和模糊。例如: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申报的预算项目“已购林政执法制服及标识采购经费”,该项目效益指标的评扣分标准为“完成得分40分,反之,不得分” 此评分规则的表述存在模糊性。仅明确指出完成特定任务或达到特定要求可获得40分,但对于“完成”和“反之”的具体界定缺乏清晰阐释。例如 “完成”是指全面、准确且高质量地达成所有预设目标,还是仅需满足部分基本条件即可?“反之”所涵盖的具体情形有哪些?是未完成、完成质量不达标,还是出现了某些特定的错误或疏漏?这些关键细节均未予以明确说明,使得评分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导致评分过程中出现主观判断差异,影响评分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四)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在项目初审过程中部分项目未见上传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具体的绩效管理办法等资料。例如: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申报的预算项目“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未见上传上述资料。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6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12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 53,780,203.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7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0个,涉及的预算金额0.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8个其预算总额为17,123,00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0个,其预算总额为0.00元。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项目资金立项充分性
1、深入研究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划,确保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和发展要求。如政府投资类项目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专项发展等规划。依据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判断项目是否属于该部门的职能范畴,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或越权立项的情况。
2、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可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预测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同时,考虑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确保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二)重视项目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资金测算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应该有明确的记录,便于在出现问题时追溯责任,确保责任人明确。采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和工具进行资金测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定期更新资金测算,以反映项目进展和市场变化,保持测算的时效性。培训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提高他们的财务意识和资金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资金测算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审核和批准流程,确保资金测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鼓励开放和诚实的沟通,让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对资金测算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测算过程。
(三)强化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编制
1、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
2、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四)做足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一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第二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系统中绑定的文件尽量为与项目相关更能体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上传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绑定依据。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