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预算期间:2025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部门(单位)概况
| 1-** | |
二、 | 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 ||
三、 | 审核内容
| ||
四、 | 问题及相关分析
| ||
五 | 结论及相关建议
| ||
六、 | 有关说明
|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申报项目共计51个,预算总额30,455,944.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0项,预算金额共计6,025,844.00 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930,101.00 | |
2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事业人员支出工资 | 671,325.00 | |
3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社会保障缴费 | 544,980.00 | |
4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住房公积金 | 261,288.00 | |
5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务交通补贴 | 76,200.00 | |
6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一般公用经费 | 152,970.00 | |
7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会经费 | 5,400.00 | |
8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335,040.00 | |
9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 271,740.00 | |
10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2,776,800.00 | |
合计 | 6,025,844.00 |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41项,预算金额共计24,430,10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 144,000.00 | |
2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资金 | 13,104.00 | |
3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 85,613.22 | |
4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60周岁以上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经费 | 1,987.20 | |
5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残疾军人伤残抚恤资金 | 966,481.08 | |
6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经费 | 194,243.28 | |
7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经费 | 206,430.00 | |
8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属定期抚恤资金 | 217,164.00 | |
9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经费 | 27,963.20 | |
10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经费 | 41,332.80 | |
11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两参”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 510,048.00 | |
12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优待抚恤经费 | 220,000.00 | |
13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复员干部安置补助经费 | 15,620.00 | |
14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优待金经费 | 6,703,800.00 | |
15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经费 | 2,179,100.00 | |
16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 | 1,557,580.00 | |
17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资金 | 15,645.00 | |
18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 57,600.00 | |
19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经费 | 2,965,200.00 | |
20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 | 577,500.00 | |
21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 | 350,000.00 | |
22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散葬烈士墓搬迁经费 | 200,000.00 | |
23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清明、烈士纪念日及文山、红河祭扫经费 | 80,000.00 | |
24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安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专项经费 | 200,000.00 | |
25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休干部体检经费 | 16,000.00 | |
26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委、市政府春节及八一慰问驻军、警经费 | 1,000,000.00 | |
27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创建双拥模范城宣传经费 | 50,000.00 | |
28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现役军人荣誉称号、立功受奖奖励经费 | 800,000.00 | |
29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春节村(社区)召开座谈会经费 | 160,000.00 | |
30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八一村(社区)召开座谈会经费 | 160,000.00 | |
31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扶持经费 | 316,000.00 | |
32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帮扶援助经费 | 2,000,000.00 | |
33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培训工作专项经费 | 400,000.00 | |
34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经费 | 410,000.00 | |
35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经费 | 27,000.00 | |
36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权益维护工作经费 | 20,000.00 | |
37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财政补助部分(两保接续)经费 | 150,000.00 | |
38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社会保险补缴财政补助部分经费 | 350,000.00 | |
39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费资金 | 88,000.00 | |
40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经费 | 741,855.00 | |
41 |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聘请法律顾问、信息系统维护、政府采购等经费 | 210,833.22 | |
合计 | 24,430,100.00 |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明确
项目预算资金的测算未见每条测算明细都有资金测算过程或者合理可行的测算方法、测算标准,预算系统中仅上传了相关测算依据的文件,对相应的项目进行了明细分类,但是未对各个明细进行逐条测算过程进行体现和上传系统;也未提及各条的测算依据是否合理和完整。
(二)项目年度预算目标设置目的性不强
项目项目“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资金”、“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60周岁以上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经费”、“残疾军人伤残抚恤资金”等绩效目标的细化性中未界定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目标相一致,对于指标构建的指导性意义不大。
(三)项目绩效指标和评分体系设置不完整
1、项目“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绩效指标评分规则设计不合理,未见相关得分和扣分规则,不利于后续进行评价绩效指标的评分,不利于后期进行计算分配。
2、项目“残疾军人伤残抚恤资金”绩效指标中获补覆盖率的指标性质 >=是不正确的,因为做预算时确定的人数为145人,如果大于会出现实际金额增加,由此证明单位预算工作不到位。
3、项目“清明、烈士纪念日及文山、红河祭扫经费”绩效指标的数量指标中设计的绩效指标为慰问覆盖率,该指标设计不合理,因设置预计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支出2万元,烈士纪念日开展活动支出3万元,烈士家属异地祭扫5万元为数量指标,覆盖率属于质量指标范畴。
4、项目“八一村(社区)召开座谈会经费”绩效指标评分中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未见数据来源(如问卷调查)。
(四)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项目初审过程所有项目均未上传与项目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未上传预算单位针对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或者工作方案,以及项目均未按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申报过程中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虽后续资料补充时已补充提交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但资料准备的不齐全、不及时会加大预算编审工作的重复性。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0.17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10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6,025,844.00 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41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0个,涉及的预算金额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35个其预算总额为22,804,625.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6个,其预算总额为1,625,475.00元。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项目立项依据的时效性
加强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
(二)重视资金测算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预算单位细化预算资金分类,积极准备预算资金测算依据,重视测算过程;及时上传测算数据所依据的数据来源以及文件资料政策,做到测算可查、测算可复核、测算过程清晰。
(三)强化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的编制
在绩效指标编制的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的情况;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的绩效考核,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未编制目标、编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安排。
(四)做足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加强项目管理基础工作
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系统中绑定的文件尽量为与项目相关更能体现政府重视该项目的政策性文件,上传与项目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表绑定依据。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咨字[20**] *号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