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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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等领域的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依法组织、协调和查处文化市场领域本市跨区域违法案件;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
(四)接受安宁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和安宁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以安宁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安宁市广播电视局的名义行使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科学化、数字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六)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执法检查工作。
(七)负责安宁全市域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信息的查处工作。
(八)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九)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执法科、综合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认真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等领域的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以安宁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安宁市广播电视局的名义行使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做好安宁全市域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信息的查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1,58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1,586.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281,586.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25年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1,58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81,58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1,586.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25年新增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1,58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1,5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58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6,586.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25年新增单位;项目支出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25年新增单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2)1,020,108.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域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支出,包括执法办案、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99,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49,6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9,6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2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81,52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本年与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本年与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用车均在政府公车平台申请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全年出动检查文化市场人次不低于1560人次,旅游市场检查人次不低于150人次,处理文化市场投诉不低于20次,处理旅游投诉不低于35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为安宁市域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厉打击文旅经营活动中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而开展的文旅市场检查及执法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本年与上年均预算15,000.00元的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5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个,资金合计15,000.00元。
(三)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为空。
2.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7为空。
3.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08为空。
4.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9为空。
5.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0为空。
6.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1-1为空。
7.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为空。
8.本单位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2为空。
9.本单位2025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3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
文化市场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文旅执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2023〕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79989901X6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6楼
联系电话:68782137
法人代表:胡晓松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认真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等领域的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以安宁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安宁市广播电视局的名义行使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做好安宁全市域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信息的查处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安宁市共有文化市场经营户78户(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6家、游戏娱乐场所7 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5家);旅游市场经营户34户(A级景区3家,旅行社3家,网点28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6个;出版物印刷场所15 家,出版物销售店17 家,电影院5家。执法大队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涉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的投诉,督促涉旅商品销售点落实30天无理由退换货。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全年日常巡查人次不少于1560人次;
(二)旅游市场检查人次不低于150人次;
(三)处理文化市场投诉不低于20次;
(四)处理旅游投诉不低于35次,
(五)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文旅市场执法工作经费:1.车旅费12,000.00元;
2.办公费3,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派员参加省文旅厅、昆明市支队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适时组织与友邻单位的监管交流。
(三)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培训。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4年共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等专项检查12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0人次,车辆230辆次,检查场所848家次,其中游戏游艺场所62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01家次、网吧468家次、景区景点43家次、音像制品11家次、印刷企业19家次、旅行社及网点35家次、检查演出活动11场次,约谈经营单位4家。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5项,已完成抽查方案5项。共处置旅游投诉62起、“30天无理由退货”退货件133起,处置涉旅舆情信息1起。
九、项目绩效目标
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全年出动检查文化市场人次不低于1560人次,旅游市场检查人次不低于150人次,处理文化市场投诉不低于20次,处理旅游投诉不低于35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35700600111
附件3: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1)2025030610574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