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503-96757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7 11:57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7 11:57 浏览次数: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6700200000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市政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面的巡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协助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履行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市容市貌办公室、渣土运输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市政绿化广告办公室。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一是常态化做好占道经营、“门前五包”、非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等日常巡查管控工作。二是时刻做好迎检准备,关注城市文明创建最新动态,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的措施做好迎检工作。三是巩固提升“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结合《安宁市“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日常管理与健全市容长效机制,通过采取上门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容缺报备、精准纾困等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五星级示范户数量在1000户以上动态平衡。四是继续做好围挡管控工作。排查不规范、破损、广告缺失的围挡并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存量围挡督促对照清单逐一整改、拆除和销号;对新增围挡“零容忍”,做到100%规范,整改后100%合格。五是实施城管进社区工作方案,打造一个试点。结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管进社区的实施方案》,先行试点东湖社区,深入开展城管“宣传进社区、管理进社区、服务进社区、执法进社区”“四进”活动。六是持续开展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备案及监管工作。七是持续推进落实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探索对街道市容方面的管理考核,推动市容整治全覆盖。八是推进城管驿站改造升级工作。在现有城管驿站的功能布局、服务能力以及设施条件下,联合环卫,对城市驿站开展全面升级改造。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环境质量和完善技术支持,实现城管驿站的智能化、人性化和绿色化,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市民体验和维护城市形象,努力打通城市管理服务社区群众“最后一米”。九是持续推进商业化外摆工作,根据已制定的《中共安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探索实施商业化外摆经营活动的工作方案》《安宁市商业化外摆工作任务清单》《安宁市商业化外摆示意图》,进一步推进商业化外摆工作。

2.持续做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一是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减少存量、控制增量、逐步推进、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违建防控“33461”机制,继续创新违建治理方式,不断总结经验,交流学习,保持违建“零增量”不反弹,历史违建存量不断消化。二是按时上报昆明市下达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拆除治理任务量。对街道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坚持“月计划、月推进、月通报”要求,强化街道工作监督力度,对不足的地方要求街道作出整改,督促各街道认真及时上报工作台账,切实做到违法建设“零增量”。三是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无违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继续深入挖掘“无违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探索“无违建”长效管理机制。四是继续加大对小区违建的查处力度,完成新交付小区前置服务。持续开展小区专案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对专案小区违建的排查,持续开展对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的限制工作,切实减少小区违建存量。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严加管控,从源头制止新增违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实现“零增量”。

3.多措并举,加大渣土运输管控力度。一是加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在建工地出入车辆严格监管,未清洗干净、未密闭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杜绝运输过程中滴漏泼洒污染路面,同时对于无监控泼洒频发路段,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超限超载、滴漏泼洒行为。二是严格落实“721”工作法和一线工作法,定期到在建工地项目和相关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强化源头管控力度,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三是加大巡查及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高压监管态势,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及对外联合执法等多元化手段,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秩序,营造建筑垃圾处置良好环境。

4.持续配合做好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对4个试点小区及主城区各小区装修垃圾处置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业主规范处置装修垃圾,持续配合局市容环卫管理科做好装修垃圾全链条资源化利用处置点位建设及打造市级试点相关工作。

5.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和各园区管委会、住建及街道的协作配合力度,持续做好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巩固提升城市整体市容环境质量和水平。同时按照每季度一次的原则,做好街道建筑垃圾处置考核工作,对不按时清理整治的街道进行扣分,并视情况上报市政府督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59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67,54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67,541.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791,006.00元,下降18.91%,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按照在职人数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减少了10名职工而且有部分2025年定额标准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67,541.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967,54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67,54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1,006.00元,下降18.91%,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按照在职人数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减少了10名职工而且有部分2025年定额标准有所下降。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67,54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67,5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6,06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91,558.00元,下降18.93%,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按照在职人数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减少了10名职工而且有部分2025年定额标准有所下降;项目支出11,47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2.00元,增长5.05%,主要原因分析: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4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调整补助标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7,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2,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166,9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11,47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5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605,6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410,3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5,2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城管执法(048,744,62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也就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963,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200.00,较上年减少100.00,下降)0.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单位一直无因公出国(境)费的相关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101人次。

减少的原因:单位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安宁市下发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逐年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不变,且按照财政相关要求采取定额核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年度绩效目标: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4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资金,并根据政策及时调整标准。

共设置3项绩效指标,包括:

1.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等于100.00%,主要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00%

2.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等于100.00%,主要反映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情况,政策知晓率=调查中补助政策知晓人数/调查总人数*100.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00%,主要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规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4年和2025年均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946,343.3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695.08元,固定资产1,809,648.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20.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02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5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个,资金合计11,472.00元。

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本单位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5.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本单位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6.本单位2025年无新增资产,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7.本单位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4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发放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799857477H

地址:安宁市大屯西路89号金晖社区大厦7

联系电话:0871-68688096

法人代表:杞文亮

经费来源:安宁市财政预算

单位概况: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202339号)文件精神,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履行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市政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面的巡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协助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履行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4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我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预算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43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我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预算和发放工作。如果2025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新的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调整工作和资金发放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本级财政批复预算为11,472.00元,用于本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七、项目实施计划

在2025年11月之前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到位。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完成后有助于遗属达到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其生活负担,使未成年儿童(遗属)能够健康成长。

九、项目绩效目标

1.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等于100.00%,主要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00%

2.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等于100.00%,主要反映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情况,政策知晓率=调查中补助政策知晓人数/调查总人数*100.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00%,主要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6700200111


附件3: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04043314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