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目标
审核报告
(预算期间:2025年度)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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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部门(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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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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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审核内容
| 2-3 | |
四、 | 问题及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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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结论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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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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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大华咨字[2025]2011000544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云财绩〔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安宁市2025年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项目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二)项目单位: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度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申报项目共计23个,预算总额11,842,285.00元。
二、审核程序、思路及方法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是接受委托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使其修改完善目标的过程。我们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准备、实施以及成果文件的编制报送三个阶段。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基本导向是问题导向,目的是观察、审视影响项目或部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综合分析隐藏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采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法包括资料收集法、资料审核法、分类汇总法及综合分析法等。
三、审核内容
我们从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适当性等方面对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按照预算项目的分类即人员类、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两类分类说明如下:
(一)人员类、运转类项目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申报人员类、运转类项目11项,预算金额共计9,135,379.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 3,979,191.00 | |
2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社会保障缴费 | 1,271,680.00 | |
3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5,200.00 | |
4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公车购置及运维费 | 30,000.00 | |
5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公务交通补贴 | 328,800.00 | |
6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住房公积金 | 650,508.00 | |
7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一般公用经费 | 369,120.00 | |
8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工会经费 | 11,520.00 | |
9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人员绩效奖励 | 1,407,120.00 | |
10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 427,200.00 | |
11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其他人员生活补助 | 5,040.00 | |
合计 | 9,135,379.00 |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申报特定业务类项目12项,预算金额共计2,706,906.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遗属补助经费 | 40,656.00 | |
2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医疗照顾人员专项补助资金 | 26,000.00 | |
3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专项资金 | 1,177,050.00 | |
4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 | 30,000.00 | |
5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人大工作专题交流会经费 | 5,000.00 | |
6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人大代表工作专项资金 | 1,068,000.00 | |
7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人大宣传专项资金 | 50,000.00 | |
8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经费 | 50,000.00 | |
9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 60,000.00 | |
10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信息化建设经费 | 70,200.00 | |
11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信创工作经费 | 100,000.00 | |
12 |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法律顾问专项资金 | 30,000.00 | |
合计 | 2,706,906.00 |
四、问题及相关分析
(一)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未充分考虑项目本身的性质
项目绑定政策文件非最新的实时政策,如“医疗照顾人员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所依据政策安宁市医保中心通知及昆人社通〔2013〕98号文件,超过10年政策文件时效性较弱,体现不出2025年度相关预算项目的政策充分性、时效性和紧迫性。部分项目未上传项目完整的资金及立项依据文件,且依据的政策文件中未明确2025年度的预算资金安排的情况,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项目依据安人会发〔2019〕13+号关于印发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的通知,文件有明确约定资金安排界限,但是未含2025年度安排。
(二)项目资金测算未细化、测算依据文件不充分
预算申报过程中,审核单位未及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及时上传项目测算所依据的文件资料。测算支出不够细化、测算数据构成、来源不清晰,无法核实预算金额测算情况。
(三)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够科学、填报不够规范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部分项目总体目标与预算年度目标具有同质性,预算年度目标设置较为笼统宽泛,未对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进行阐述,对于指导指标建设的意义不大。如“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项目的总体目标与预算年度目标一致,未分别设定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2、部分项目设置的评(扣)分标准不清晰,未对每个指标具体赋值。如“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经费”未对效益三级指标分值占比进行阐述,不利于后续项目考核。
3、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的填报存在缺项,如“人大工作专题交流会经费”项目满意度指标设置为空,不利于后续项目评估考核。
(四)预算编制前期准备不够充分,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部分项目未及时提供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工作方案或实施计划,如未见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工作方案或实施计划。部分新增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五、结论及相关建议
经审核,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申报预算项目中,人员类、运转类经费项目平均得分100分,特定目标类项目平均得分83.79分。此次审核涉及的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11个人员类、运转类预算项目,其预算金额9,135,379.00元,项目均按2025年部门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预算;所涉及的13个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中,审核结果为“优”的预算项目2个,涉及的预算金额140,656.00元,审核结果为“良”的预算项目8个其预算总额为2,531,250.00元,审核结果为“中”的预算项目2个,其预算总额为35,000.00元。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总体上满足《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绩效目标设置内容的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的指标设置能够细分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并基本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等。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提升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完整性;
实项目预算申报依据的政策文件时效性,对于时效性较弱的项目及时提供补充说明资料,同时在项目申报时应落实申报资金安排,政策文件中尽量明确资金安排属于当年度。
(二) 重视项目资金测算过程,完善资金测算依据
建议预算申报单位在进行预算申报时需加强对预算资金测算依据文件的判断,重视资金测算过程,细化预算资金分类,及时上传资金测算所依据的数据来源以及文件资料,如测算标准、合同等,做到测算可查、测算可复核、测算过程清晰。
(三) 强化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的编制、规范预算申报填写
在预算申报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填列需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或单位对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尽量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细化、量化,应根据预算项目分类,规范绩效指标值指标属性的填列,减少绩效指标填列过程中存在错项、缺项情况。明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赋值及评分标准和扣分标准,便于后续项目绩效考核
(四) 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充分,加强项目管理工作
建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资金较大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及时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上传到服务平台。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所依据的材料均为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若因预算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致使本报告中存在误导或错误性陈述,与本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二)本审核报告仅供委托方、预算项目执行单位使用。本报告所述的内容及有关事项,非经本所同意,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